朝觐之礼用意在于明君臣之义,通上下之情。《周礼·秋官·大行人》说:「春朝诸侯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谋),冬遇以协诸侯之虑。」这是从天子的角度而言。若从诸侯的角度讲,则如《孟子·梁惠王下》所说:「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王畿(jī 古代在行政上由京城管理的整个地区)之内的诸侯,一年朝觐四次。封于远方的诸侯则分为「六服」,朝觐的时间以各自服数不同而不同。
唐《开元礼》有藩主来朝礼。藩主到达时,在门前皇帝派使者用束帛「迎劳」(迎接,劳问)。朝觐前,遣使警戒。至期,由通事舍人(古代官名)引导藩主由承天门至太极殿阁外。鼓乐齐奏,皇帝即御座。藩主入门,亦用鼓乐,乐止,藩主再拜稽首行礼。侍中宣读制书,宣敕命,引藩主升坐,劳问藩主。礼毕,鼓乐奏鸣,藩主再拜稽首行礼。他日,皇帝宴藩主。宴前,藩主奉贽(zhì古时初次求见人时所送的礼物,见面礼),献贡物。宴后,皇帝常有赏赐。宋代外国君长来朝,采用唐制。元代受朝之事虽史书有载,唯仪制未详。
明代洪武初,规定亲王每岁朝觐,但不得同时来京,须等一王朝觐完毕回国之后,再通报另一王。自长至幼,自嫡及庶。嫡者朝毕,方及庶者,也按照长幼序次,周而复始。居边诸王,边境安宁则依期来朝,边境有事则不拘常规。朝觐时,大朝八拜行礼,常朝一拜叩头。伯、叔、兄辈见天子,在朝行君臣之礼,在便殿行家人之礼。
清初,藩王分为两类,凡处于中国西、北方如内外蒙古科尔沁、喀尔喀诸部及新疆额鲁特部、西藏喇嘛等,由理藩院掌管;而处于东、南方如越南、朝鲜、琉球等属礼部的主客司掌管,二者亲疏有别。朝觐礼大多参照礼经制定,但较为简略。如遇到大朝、常朝,藩王列于班末行礼如仪,非朝期则单独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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