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书,汉字的一种字体,也叫楷体、正楷、真书、正书。由隶书逐渐演变而来,更趋简化,横平竖直。《辞海》书中解释说它“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这种汉字字体端正,就是现代通行的汉字手写正体字。
楷书也是一种官名。《新唐书·百官志二》书中记中书省史馆有楷书二十人,写国史楷书十八人。楷书作为官名也称作楷书手,掌缮写之事,在同一机构中并置,因具体分工有所不同。《通典·职官二十二》记楷书手为流外勋品官。宋代无楷书手之称,惟称楷书。
楷书也叫正楷、真书、正书。从程邈创立的隶书逐渐演变而来,更趋简化,横平竖直。《辞海》解释说它“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故名楷书。始于汉末,通行至现代,长盛不衰。
楷书的产生,紧扣汉隶的规矩法度,而追求形体美的进一步发展,汉末、三国时期,汉字的书写逐渐变波、磔而为撇、捺、且有了“侧”(点)、“掠”(长撇)、“啄”(短撇)、“提”(直 钩)等笔画,使结构上更趋严整。如《武威医简》、《居延汉简》等。楷书的特点在于规矩整齐,是字体中的楷模,所以称为楷书,一直沿用至现代。
楷书有楷模的意思,张怀瓘《书断》中已先谈到过。六朝人仍习惯地用着它,例如羊欣《采》文,王僧虔《论书·韦诞传》中云:“诞字仲将,京兆人,善楷书。”那是“八分楷法”的简称。到北宋才以之代替了正书之名,其内容显然和古称是不一样的,名异实同和名同实异之例,大概有以上这些。
楷书是我国封建社会南北魏到晋唐最为流行的一种书体。在楷书产生之前,我国的书法已产生了大篆、小篆和隶书三种书体。大篆是相对小篆而言的,一般把小篆以前所有的古文字统称为大篆,包括甲骨文、金文和战国时期除秦国之外的六国文字。小篆是秦统一中国之后通行的文字,它是以秦国的文字为基础,参照其他诸侯国文字,为便于书写而删繁就简、规范统一的,这是中国书法史上最初的规范化书体。
隶书是继小篆之后出现的又一代表性书体,它是在小篆的基础上产生的。隶书的产生是汉字的一次大革命,其意义不仅在于汉字从此走向了符号化,更重要的是它改变了汉字的书写方式和审美趋向,从而为楷书书法艺术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并进而为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繁荣开辟广阔的天地。而引碑入草开创者、北京大学教授李志敏认为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对当时的社会进步有积极意义,但未必有利于书法艺术的发展。
于是在秦汉年间千姿百态的书法园地中,就直接孕育出了楷书(当时称为隶书,即辅佐小篆,书写更快捷)书法艺术。遵循其规律,将中国楷书的发展史分为四个时期:即楷书的萌芽期——秦汉,楷书发展期——魏、晋、南北朝,楷书繁荣期——隋、唐、五代,楷书守成期——宋、元、明、清。
宋宣和书谱:“汉初有王次仲者,始以隶字作楷书。”这里的楷书实际上是指王次仲所创的八分书,而不是现代所谓的楷书。另据传:“孔子墓上,子贡植的一株楷树,枝干挺直而不屈曲。”楷书本笔画简爽,必须如楷树之枝干也。
1~3厘米的为小楷(小字),5厘米以上的为大楷(大字),之间的为中楷。但这仅仅是笼统的分法,实际上,现实生活里很少出现过小于1厘米的小字和大到1.8米的大字。
小楷
小楷,顾名思义,是楷书之小者,创始于三国魏时的钟繇。他原是一位杰出的隶书大师,所作楷书的笔意,亦脱胎于汉隶,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惟结体宽扁,横画长而直画短,仍存隶分的遗意,然已备尽楷法,实为正书之祖。到了东晋王羲之,将小楷书法更加以悉心钻研,使之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界,亦奠立了中国小楷书法优美的欣赏标准。
大楷
一般情况下,人们把一寸以上、数寸以下见方的真书称为大楷。较此更大的真书大字被称为“榜书”、“擘窠书”。根据历代书法家积累的经验,学习书法应先写大楷,作基本练习。掌握好大楷的点画、结构、布白,做到点画准确精到,结构疏密得当,则退而写小楷可做到结体宽绰开张,点画规矩清楚;进而学榜书则能结密无间而气魄宏阔,不致涣散无神。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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