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又称《春秋经》《麟经》或《麟史》等,是中国春秋时期的编年体史书,记录了鲁隐公元年到鲁哀公十四年鲁国的重要史实。
后来出现了很多对《春秋》所记载的历史进行补充、阐发的作品,被称为“传”。代表作品是称为“春秋三传”的《左传》《公羊传》《谷梁传》。《春秋》用于记事的语言极为简练,然而几乎每个句子都暗含褒贬之意,被后人称为“春秋笔法”“微言大义”。它是中国古代儒家典籍“六经”之一,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也是周朝时期鲁国的国史,现存版本据传是由孔子修订而成。
据一些文学著作记述,至迟自西周起,就有太史记载国家大事。《春秋》是由鲁国史官记录大量当时该国诸侯、大夫、国人等失礼非礼之事;鲁国史官也会收集其他诸侯国公侯大夫等失礼非礼之事,会记录诸侯国公侯间大夫等间书信内容,比如晋叔向与郑国子产关于铸刑书的书信,其中记录了齐国史官因为保持真实记录而被杀掉的事件等等。
相传《春秋》之书出于孔子之手,旧时有“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之说。但后世亦有不同说法,清人袁谷芳《春秋书法论》说:《春秋》者,鲁史也。鲁史氏书之,孔子录而藏之,以传信于后世者也。石韫玉《独学庐初稿·春秋论》也说:《春秋》者,鲁史之旧文也。《春秋》共十二公之事,历二百四十年之久,秉笔而书者必更数十人。此数十人者,家自为师,人自为学,则其书法,岂能尽同?虽然春秋之作者有争议,但其经过孔子之手修而改之,则无大异。事实上,《春秋》作为一鲁国的史书,其作用早已超出史书范围,《春秋》用词遣句“字字针砭”成为独特的文风,被称为春秋笔法,为历代史家奉为经典。
《春秋》所记,是二百四十多年的春秋各国大事,现所存全文,不过一万六千多字,但据曹魏时的张晏和晚唐时人徐彦引《春秋说》,都说是一万八千字(张说见《史记·太史公自序·集解》引,徐说见《公羊传·昭公十二年疏》引),可见《春秋》原文,从三国以后脱露了一千多字。很多大事遗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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