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花鼓,又称“花鼓”、“打花鼓”、“花鼓小锣”、“双条鼓”等,是一种集曲艺和歌舞为一体的民间表演艺术。
凤阳花鼓,以曲艺形态的说唱表演最为重要和突出,由一人或二人自击小鼓和小锣伴奏,边舞边歌。历史上艺人多以此为出门乞讨的手段,凤阳花鼓因此而传遍大江南北。代表曲目有《凤阳歌》《鲜花调》《王三姐赶集》《秧歌调》等。
凤阳花鼓主要分布于凤阳县燃灯、小溪河等乡镇一带。2006年5月20日,凤阳花鼓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凤阳花鼓作为一种集曲艺和歌舞为一体的传统民间表演艺术自明朝兴起流传至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据文献记载,作为一种乞讨工具,历史上艺人多以此为出门卖艺谋生的手段,由此凤阳花鼓传遍大江南北。清康熙、乾隆年间,许多文人的诗文记录了凤阳花鼓表演时载歌载舞的热闹场面。清中期以后,舞蹈因素逐渐从民间的凤阳花鼓中淡出,仅剩下唱曲部分,分为“坐唱”和“唱门头”两种形式。
20世纪50年代初,新文艺工作者对凤阳花鼓加以改革,增加采用了一些新的表现手法,将其改称为“双条鼓”。
建国后,凤阳花鼓进入北京怀仁堂进行演出,演出结束后,国家领导人给予高度的赞扬,周总理亲切的称它为“东方芭蕾”。此后凤阳花鼓更是打遍、红遍大江南北。曾经作为底层劳动人民的一种谋生手段,凤阳花鼓的舞蹈与小调的题材全都来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舞蹈柔美、曲目众多,是凤阳人民创造的民间文化中的一朵奇葩。
凤阳花鼓具有开放性特点,它与多种民间艺术紧密相连,还催生了许多民间艺术种类。中国文化艺术便有雅俗之分,在中国戏曲史上,同样也存在花雅两部之分。而在这其中,凤阳花鼓可以称之为我国民间艺术之中的 “俗”“花”代表。在戏曲上,以“花鼓”冠名的剧种,形成了一大系列,追根溯源,均与凤阳花鼓有关。秧歌、柳子、落子、滩黄等各种类型的剧种,同样也和凤阳花鼓有着一定的联系。在曲艺上,与歌舞、小曲、琴书类的曲目关系密切。凤阳花鼓与大众的适应性,使得其仍然受到大众的喜爱和欢迎,也将在继续变革中依然焕发艺术青春的光彩。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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