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族鹰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民间传统舞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塔吉克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其余则分布在该县以东的莎车、叶城、泽普等县。坚韧不拔的意志和一往无前的大无畏民族精神逐渐形成了塔吉克民族特殊的审美追求。他们视鹰为强者、英雄,在民间广布有关鹰的民歌和传说,甚至连舞蹈的起源都与鹰的习性、动态联系在一起,于是形成了“鹰舞”。 塔吉克族舞蹈特色的形成和伴奏乐器及其特有的演奏方法分不开,鹰笛、手鼓、拉巴甫(热瓦甫)、布兰孜库姆、塔吉克式艾捷克都是其广泛使用的民间乐器。塔吉克族鹰舞主要形式有“恰甫苏孜”、“买力斯”、“拉泼依”等。
2006年5月20日,塔吉克族鹰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Ⅲ-41。
塔吉克族语言属印欧语系东伊朗语族,中国境内的塔吉克族主要居住在帕米尔东部的色勒库尔地区,又称“色勒库尔塔吉克”(也有少量“瓦罕”塔吉克)。这里的人把鹰看作英雄的象征,传说中舞蹈的起源也与鹰联系在一起据说,有位牧羊老人叫多斯提克,在放牧时,非常美幕天空中自由翱翔的鹰,同时对鹰俯冲时发出的“咻——”的声音感到奇异。一次他偶然拾到鹰的翅骨,将它做成鹰笛后吹出了美妙的声音。于是他展开双臂,像鹰一样地盘旋起舞,舞蹈便逐渐传播开来。
传承价值
塔吉克族鹰舞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和教育价值,是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宝贵资源。这一传统体育活动已成为塔吉克族人民在节日活动、劳动之余必不可少的健身形式,是广大塔吉克族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活在这里世代的塔吉克族人民有了相当深远的影响。
买热木汗·阿地力,女,塔吉克族,1953年生,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塔吉克族鹰舞代表性传承人。买热木汗·阿地力生长在鹰舞艺人之家,从小跟随父亲阿地力·库孜巴义学习鹰舞。她熟悉鹰舞的表演形式与表演技巧,充分掌握了民间鹰舞的各种跳法,熟知鹰舞的各种曲调,还擅长手鼓和多种塔吉克民间乐器。
库尔班·托合塔什,男,塔吉克族,1931年生,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塔吉克族鹰舞代表性传承人。库尔班·托合塔什继承了其父的塔吉克族鹰舞和吹奏鹰笛的技巧,全面掌握了鹰舞等各种塔吉克民间舞蹈,是塔吉克族公认的优秀民间歌舞艺人。他跳的鹰舞动作优美,既能独舞也能与他人对舞,也可边唱边跳,体现了鹰舞的古老风格。他还擅长吹鹰笛、敲手鼓。
保护措施
2017年3月底,新疆艺术研究所组成15人抢救性保护工作团队来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鹰舞传承人库尔班·托合塔西的家乡瓦恰乡及传承地,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为标准,集中采录、拍摄了《塔吉克族鹰舞》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库尔班·托和塔西抢救性纪录文献片,很大程度上对塔吉克族鹰舞进行了保护。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塔吉克族鹰舞”项目保护单位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馆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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