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放水节,是流行于四川省都江堰市的节日活动,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都江堰放水节是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水利工程所在地都江堰市的民间习俗,在每年农历二十四节气的清明这一天,为庆祝都江堰水利工程岁修竣工和进入春耕生产大忙季节,同时也为了纪念李冰,民间举行的庆典活动,再现汉代官员以“少牢”之礼祭祀李冰的过程,同时配合上古的巫风舞,使其场面更具历史感。
2006年5月20日,四川省都江堰市申报的都江堰放水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Ⅸ—30)。
据考证,都江堰放水节源于4000年前的江神信仰和2000多年前对江水的祭祀。据1974年在都江堰渠首出土的李冰石像的铭文考证,至少在汉建宁元年(公元168年),都江堰市民间就已经存在着改祭祀江神和江水为祭祀李冰的春秋祭祀活动。每年农历二十四节气的清明这一天, 为庆祝都江堰水利工程岁修竣工和进入春耕生产大忙季节,同时也为了纪念李冰,民间都要举行的庆典活动。由民间组织在清明举行的开水仪式,在都江堰地区历经漫长的历史岁月之后,逐步形成了清明放水节的独特文化传统。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北宋政府正式将清明节这一天定为放水节。到了清代,放水节又称为“开水节”,随着明末清初四川战乱的平息和农业生产的恢复,民间庆祝清明放水的民俗活动亦逐步定型。清朝的雍正皇帝下旨,规定在都江堰进行春秋两季祭祀,而春季祭祀就是清明放水节。在当时有一首《灌阳竹枝词》描写了放水节的情况:“ 都江堰水沃西川,人到开时涌两边;喜看杩槎频拆处,欢声雷动说耕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于1950年举行了第一次清明放水节,但取消了祭祀李冰的仪式。到1990年,随着改革开放后对民族文化的重视,都江堰市决定重新恢复清明放水节。1991年,为了加强文化内涵和历史内涵,还增加了仿古祭祀。1993年,增设了祭坛,增加了面具舞等表演。
传承价值
都江堰放水节再现了成都平原农耕文化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和民俗文化,体现了中华民族崇尚先贤、崇德报恩的优秀品质,具有弘扬传统文化的现实意义。
保护措施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都江堰市文化馆获得“都江堰放水节”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2年2月,被列入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都江堰放水节项目保护单位都江堰市文化馆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