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舞(浦江板凳龙),浙江省浦江县传统舞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浦江板凳龙是一种汉族民俗舞蹈,是用一块块凳板串联而成的游动的龙灯,盛行于浦江县乡村,流传于江南沿海各地。综观浦江板凳龙的传承发展,唐代为其孕育期,宋、元为其成熟期,明、清为其鼎盛期;改革开放以后,为其弘扬传承期。一条浦江板凳龙几乎就是一个艺术综合体,它集书法、绘画、剪纸、刻花、雕塑艺术和扎制编糊工艺为一体,融体育、杂技、舞蹈为一炉。游动起来的龙舞兼有粗犷、细腻、奔放、严整的风格。
2006年5月20日,龙舞(浦江板凳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Ⅲ-4。
据浦江白马镇夏张村张姓族谱载,自唐朝始,“龙腾灯舞闹元宵”便成了浦江民间的习俗,《浦江县志》中称之为“灯节”。
唐代,是浦江板凳龙的孕育期。唐朝时浦江商业兴盛,“龙腾登舞闹元宵”在《浦江县志》中就有记载,百姓借助于龙灯抒发美好愿望,寄托精神信仰。
宋元时期,是浦江板凳龙的成熟期。浦江灯会繁荣,典型代表为虞宅村的龙灯和下金村的龙殿灯,制作工艺精湛。
明清时期,随着手工业技术的发展,浦江板凳龙也步入了鼎盛期,主要灯种有:后溪村人物灯、七里村酒坛灯、东明村蓬灯、溪东村托盘灯、白光华村贾氏花灯。
文化大革命时期,板凳龙被列为“四旧”,但并没有完全“破”掉。
改革开放后,浦江板凳龙以更新颖的形式、更健康的内容成为春节、元宵灯节庆的重要娱乐活动之一。
传承价值
历史价值
浦江板凳龙保留了中华儿女信仰龙的传统民间文化,汲取了书画、剪纸等民间艺术,传承了广场舞蹈的艺术形式,浦江板凳龙展现的是气势磅礴、震撼人心的群体舞蹈场景,以群众性、惊险性、艺术性、喜庆性为主要特点,具有民俗研究、历史考辨及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价值。
社会价值
浦江板凳龙是一项流传了很久的传统文化活动,要让龙尽现飒爽英姿,需要村民们齐心协力才能完成。这些文化活动调动了百姓的智慧,丰富了他们的业余生活。
传承状况
时代变迁所造成的冲击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浦江板凳龙,使它的传承陷入窘境,亟待抢救与保护。
保护措施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浦江县文化馆获得“龙舞(浦江板凳龙)”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2年9月,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建议予以公示,2022年保护单位更名为浦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龙舞(浦江板凳龙)项目原保护单位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浦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