傈僳族阿尺木刮,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传统舞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阿尺木刮”是一种群众自娱性舞蹈,流传于以叶枝乡为中心的沧江上游地带,其特点是不用乐器,自始至终踏歌起舞,乐歌以领唱和伴唱合成,参舞者分为男女两队,每队1名领唱者,其余合唱,唱的内容十分宏富,可从远古洪荒的神话传说,唱到身边的生产生活,可承袭前人留下的唱词,也可即兴自编自唱,如果男、女两队的领唱者旗鼓相当,往往一场“目刮”唱几天几夜尚不能绝。
2006年5月20日,傈僳族阿尺木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Ⅲ—35。
“阿尺木刮”,汉语译为“山羊的歌舞”,是流传于云南维西澜沧江沿岸傈僳族群众中的一种自娱自乐性歌舞,维西县叶枝乡同乐村是“阿尺木刮”的故乡。
阿尺木刮来源和形成与傈僳族群众半农半牧、特别是喜爱饲养山羊有关,曲调深沉悠远,如山羊长鸣,音色婉转,舞步多变。阿尺木刮的特点是不用乐器,自始至终蹈歌起舞,乐歌以领唱和伴唱合成,男女两组参舞者各围成半圆形或排成直纵队而舞,边舞蹈边歌唱,有一人领唱,众人在最后一句齐唱,舞蹈动作以脚步的跳摆搓跺、上身的左右摇摆、前仰身、抬头、回望等模仿山羊的动作为特点。
原始社会时期,傈僳族围猎结束时,人们便相约聚在一起唱歌跳舞,抒发群体情感,表达劳动丰收后的喜悦心情和美好祝愿。据“阿尺木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熊自义介绍,“阿尺木刮”早期(氏族社会时期)只在祭祀时才演唱,后来逐渐延伸到过年过节、结婚丧葬、下地干活等场合都演唱,这一变化鲜明地印证了民歌文化由圣变俗的过程。
阿尺木刮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走出山乡,跳到县城、州府之后,受到观众广泛称赞。
1997年9月, 迪庆藏族自治州举办的40年州庆暨毗邻藏区文化艺术节上,阿尺木刮演出夺得金奖。从那时起更多的人领略了阿尺木刮的魅力,凡有重要活动演出,阿尺木刮都作为首选节目。到21世纪初,一些传统舞蹈套路只有部分老人还会跳。
在当代,阿尺木刮广泛流行于叶枝乡的村村寨寨,成为活跃山区各族群众文化生活,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逢年过节或收获季节,高山深谷中的傈僳族山寨,到处篝火熊熊,灯光明亮,各族群众手拉手,跳起“阿尺木刮”,歌唱赋予人类生命的大自然,歌唱给大地带来光明的日、月、星、辰,歌唱五谷丰登、牛羊成群的幸福生活。
传承价值
“阿尺木刮”舞蹈文化传承,其实质是傈僳族文化精神的传承。傈僳族民间舞蹈文化的根,则是伴随傈僳族社会发展而日益精深与不断升华的傈僳族文化。阿尺木刮舞蹈是生命律动的显现,是群体跃动的形象,傈僳族阿尺木刮浑厚、有力、粗犷、健美的舞蹈风格体现了傈僳族憨直、淳朴、劲勇、进取、乐观、豁达的性格特征,体现了傈僳族人民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基本精神,孕育着与时代相应的新的创造。
传承人物
熊自义,男,傈僳族,1941年生,云南维西县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傈僳族阿尺木刮代表性传承人,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申报。
李碧清,男,傈僳族。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傈僳族阿尺木刮代表性传承人,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申报。
保护措施
2008年,维西县文化馆在叶枝镇同乐村人员相对集中的村公所建立了传习点(主要在当地组织节日活动和开展“阿尺木刮”歌舞的传承工作)。
2011年至2013年间,维西县文化馆又分别在叶枝镇新洛村、巴迪乡、康普乡建立了三个传习点,组织各级艺人进行“阿尺木刮”的传承,努力培养新的传承力量,进一步开展“阿尺木刮”歌舞形式、流派、唱词、唱腔、传承人员结构、歌舞服饰、歌舞传说等档案资料的重点普查工作。
2015年初,在各级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傈僳族“阿尺木刮”传习中心在叶枝镇同乐村建设完成,传习中心由多媒体电子展厅、文化传统展室、传承活动中心构成。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所获得“傈僳族阿尺木刮”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傈僳族阿尺木刮项目原保护单位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