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葫芦笙舞,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传统舞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彝族葫芦笙舞流传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鸡街曼村。曼村为彝族花倮人聚居的村落。花倮人的葫芦笙舞是一种古老的彝族民间舞蹈,以躯体“S”形前后曲动的典型舞姿而独树一帜,展现着古代滇人葫芦笙舞的遗韵。在开化古铜鼓图饰上,有4个头戴羽冠、衣着羽衣、吹葫芦笙翩翩起舞的舞人饰纹,舞姿正是一个典型的“S”形前后曲动的造型动作。即此可以证明在漫长的历史年代,古滇先民跳葫芦笙舞时,是头戴羽冠、手执羽毛、身穿羽衣、屈肢顿足而周旋飞舞。
2006年5月20日,彝族葫芦笙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Ⅲ-36。
彝族跳芦笙舞是有传统的,据康熙时期《定远县志》载:“赵城南东岳宫赶会,卖棕笠毛毡麻线,至晚,男女百余人嘘葫芦笙,弹月琴,吹口弦,唱夷曲,环围堕左脚,至更余方散。”葫芦笙舞盛行于云南彝族聚居区,彝族主要生活在大凉山、哀牢山、金山江畔、江河之岸,分布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还有小部分居住在贵州和广西西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彝族居住虽然不多,但却盛行葫芦笙舞。各个地区彝族的葫芦笙舞风格不同,因此称谓上也不同,如打歌、跳歌、叠脚舞、左脚舞阿乖乐、跳锅庄。彝族婚丧嫁娶都离不开跳葫芦笙舞,逢年过节、赶庙会时更是要跳。“芦笙一响,脚跟就痒”充分显示了彝族人喜跳葫芦笙舞的状况。
清代记载有:“……每年秋后,宰性祀神,吹笙跳舞而歌,谓之祭庄稼。”“……送葬,女婿吹笙跳舞尸前。”
楚雄市收集整理有《开场调》、《霄夜调》、《吃白酒调》、《天亮调》、《关龙调》等103个曲目,每个曲目各有不同的舞蹈动作, 形式上较多保留了原始古朴的艺术特点。
由于生产生活的变化、外来文化冲击以及村民保护意识淡薄,该舞蹈逐渐简单化,一些传统舞蹈动作已经面临失传的危险。2006年5月20日,“彝族跳芦笙舞”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申报,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传承价值
花倮人的葫芦笙舞是一种古老的彝族民间舞蹈,展现着古代滇人葫芦笙舞的遗韵。说明曼村花倮人的葫芦笙舞是由古滇先民舞蹈传承而来,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内涵。
由于花倮人长期居住于高山之巅,人口稀少而又几乎处于与外界隔绝的环境之中,具备了保留原始舞蹈遗风的客观条件。
传承现状
由于生产生活的变化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彝族葫芦笙舞的艺术特色和文化内涵正逐渐减弱,表现形式日趋单一,传承上出现不容乐观的现象。
传承人物
杨应金,男,彝族,1953年生,云南文山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彝族葫芦笙舞代表性传承人,由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申报。
钟天珍,女,彝族,1946年生,云南文山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彝族葫芦笙舞代表性传承人,由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申报。
保护措施
2006年5月20号,彝族葫芦笙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2年5月7号,在彝族“荞菜节”来临之际,文山州文化馆和广南县文化馆,在广南县那洒镇新挖聋村举行了国家级项目“彝族葫芦笙舞”传承保护活动示范点挂牌仪式。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西畴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获得彝族葫芦笙舞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彝族葫芦笙舞项目重新认定保护单位为西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