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剧,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傣剧发源于有一定人物情节的傣族歌舞表演及佛经讲唱,后吸收滇剧、皮影戏的艺术营养,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戏曲形式。傣剧在演出中着傣装,其表演动作中融入傣族民间舞蹈的步态,伴奏方面增加了葫芦丝、二胡及象脚鼓等乐器,民族风格更加浓郁。
2006年5月20日,傣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为Ⅳ-86。
起源
清嘉庆(1796—1820年)、道光(1821—1850年)年间,干崖(盈江)、腾越(腾冲)、南甸(梁河)至缅甸八莫,商旅来往频繁,经济贸易繁荣,成为当时集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为一体的黄金通道。这一时期,由内地到此谋生、经商、卖艺者常年集聚不断,而北方“皮影戏”这一剧种,也随之传人了干崖一带,并且影响到了当地傣族民间一种称为“转转唱”的表演形式。从而,便奠定了早期傣剧的雏形。
发展
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傣剧才真正有了长足的发展。其主要原因:一是滇剧班到德宏演出后对傣剧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影响。二是各勐土司对傣剧的重视和扶持。光绪九年(1883年),干崖二十三任宣抚使刀盈廷由腾越(腾冲)邀请滇剧玉林班到干崖演出,并向傣剧演员传授技艺。同年,刀盈廷之子刀安仁(1872—1913年)承袭二十四任宣抚司,他对发展傣剧尤为重视。光绪十四年(1888年),他在司署内组建了一个男子傣剧班和一个女子傣剧班,还组建了一个傣剧写作班,整理改编和上演了《阿暖相勐》、《陶禾生》、《庄子试妻》等一批剧目。光绪十六年(1890年),刀安仁结婚时,又请滇剧福寿班到干崖演出。同时,请滇剧班艺人到司署传授表演技艺和武术,并且还派钏体准、李保等人,到腾冲学习打击乐锣鼓经。另据史料记载,潞西司署二十五世土司方正德(1879—1913年)时期,也曾派朗二卖喊等人,到腾冲学习武术及打击乐。
中华民国时期,傣剧进一步发展,各勐司署遇有婚典、开印、春节或其他重大节日,都要举办盛大的演出活动;民间的大小村寨也纷纷组建傣剧班;这一时期增加了更多的傣剧剧目,如《粉妆楼》、《朗高罕》、《盘丝洞》、《汉光武》、《王莽篡位》等等。
傣剧的真正繁荣发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1953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成立,党和政府对傣剧的发展给予了支持。
20世纪60年代,也是全州农村傣剧演出活动兴盛的时期,在傣乡的文化室、俱乐部都有组织创作排演傣剧。各县都培养了一批创作人员、傣剧演员骨干队伍和乐队队伍。潞西县法帕村组建的乐队规模较大、乐器比较齐全,三十多年来,一直断断续续开展活动,为本村几代演员进行傣剧演出伴奏。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2年),傣剧被禁演,机构亦随之被撤销。德宏州并人了保山地区,州歌舞团也随之并入保山地区文工团。州傣剧队仅有两人并入保山地区文工团,其余队员参加当时进行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业务活动停止。
1972年,恢复德宏州建制后,德宏州歌舞团也得以恢复,并在团内成立了傣剧组,1974年,傣剧组创作演出了小型傣剧《柚子花开》、移植演出现代京剧《红灯记》选场“痛说革命家史”、《智取威虎山》选场“深山问苦”等。各县的专业宣传队、业余傣剧队根据当时形势,也编演了一批傣剧剧目。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认真做好落实政策工作.调动了傣族艺人的积极性,专业和业余的傣剧活动又蓬勃地开展起来,各地的演出活动又开始出现兴旺的景象。
1979年12月,根据州委决定,在州歌舞团恢复傣剧队。潞西、盈江等县的文工队先后重建和恢复,为傣剧艺术的复苏奠定了基础。
传承价值
傣剧是集傣族文学、傣族音乐、傣族舞蹈为一体的综合性表演艺术,具有鲜明的傣族特色。傣剧的文学剧本,跟傣族叙事长诗一样,深受族人民喜爱,有较高的文学艺术价值。因此,傣剧在傣族文学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传承现状
傣剧面临下列两种困难:
一是傣剧人才缺乏。随着傣剧团演出任务的增多,剧团演员数量的减少,创作人才的匮乏,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现象,并且受汉族文化的冲击,很多傣族青年能写、能识傣文的很少,傣剧团招聘不到傣剧表演的好苗子,傣剧的传承面临着文化断层、人才断层的困境。
二是缺乏经费。主要包括艺术创作、人才培养、非遗保护工作经费不足三个方面,艺术创作方面:傣剧团承担着傣剧的传承保护传播与发展的重要责任,但因傣剧的非遗保护由州文化馆负责实施,中心得不到相关经费,并且没有艺术创作、送戏下乡专项业务经费,致使傣剧艺术生产严重滞后,演出场次有限,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
传承人物
刀保顺,男,傣族,1937年生,云南盈江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傣剧代表性传承人。
金星明,男,傣族,1944年生,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2009年6月,金星明入选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申报。
保护措施
傣剧传承保护的措施:
一是注重人才培养。中心注重人才培养工作,多渠道、多方位的培养傣戏人才,2011年以来,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采用送出去的方式培养。把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创作能力、表演才能的中心演员送出去培养。涌现出了“孔雀公主”万小散、云南省表演艺术家们从高,国家一级编剧杨树忠,云南省优秀青年演员平英等一批优秀人才,傣剧新人的不断脱颖而出,为傣剧的传承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采用以老带新的师承形式传承傣剧表演技艺,2011年至2015年,中心采用老演员教授新学员表演技能的方式培养50余名新一代傣剧传承者。
二是加强傣剧理论研究。历时四年,于2014年编写完成了四十二万字的融傣剧理论研究和示范教学为一体的、图文并茂的《傣剧教程》,让傣剧表演有本可依,有剧可循,开创了中国少数民族戏剧理论研究和教学示范的先河。
三是加强对基层业余傣剧团(队)的培养。中心利用送戏下乡的机会,到基层村寨演出傣剧、培养业余傣剧团,让更多的群众认同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不忘记本民族文化,也是传承保护傣剧的有力手段。2011年来,举办了三批全州农村业余文艺傣剧培训班,培训人数265人、辅导农村业余文艺队18支并编排了30个小戏。
四是抢救传统剧目,整理出版《优秀傣剧剧目选》。将《娥并与桑洛》、《千瓣莲花》、《朗推罕》、《海罕》、《竹楼情深》、《阿鸾相勐》、《十二个王妃的眼睛》、《冒弓相》、《线秀》、《召麻贺》、《南西拉》、《刀安仁》12个经典傣剧剧目集结成册与云南艺术学院戏剧学院联合出版。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德宏州文化馆获得“傣剧”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傣剧”项目保护单位德宏州文化馆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