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撮泰吉(彝文译音,意为“变人戏”,又名“撮衬姐”、“撮寸几”、“撮屯姐”、“撮特基”、“撮泰吉”),贵州省传统地方戏曲剧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撮泰吉是仅存于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板底乡裸嘎寨的一种古老的戏剧形态。撮泰吉为彝文译音,通译为“变人戏”或“人类刚刚变成的时候”、“人类变化的戏”。其源于何时,至今尚无定论,彝文典籍中亦无记载。总体演出风格懑憨、稚拙、怪诞、夸张。
2006年5月20日,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申报的“彝族撮泰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Ⅳ-85。
关于“撮泰吉”产生的年代,因史料缺乏,现已难以稽考。从戏的内容分析,可能孕育于汉时期,以后经过不断修改、补充,到清代中叶才基本定型。“撮泰吉”如今只流传在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板底乡裸戛村。
千百年来,“撮泰吉”默默无闻地在贵州西部的深山野林中自生自长,它很少受到汉文化的影响,而保留了浓厚的原始艺术的本色。
传承价值
“撮泰吉”是彝族先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艺术创作的结晶。在交通文化都不发达的年代,他们要把自己的喜怒哀乐表达出来,又能传承下去,最佳的办法是用歌、舞、戏的形式,即可以口传心记,亦可以寓教于乐。“撮泰吉”正是这种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原汁原味的彝族古戏,不论从它反映的内涵,还是其表演的形式,都是彝族的独创作品,没有受到其它民族文化的影响。因此,“撮泰吉”被国内外专家学者誉为“彝族戏剧的活化石”。无论在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还是在戏剧、舞蹈等方面,都具有很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传承现状
撮泰吉因在一个偏远的区域流传而一直延续下来,并较少受到外界影响,但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这种只被少数人掌握和传承的艺术显得十分脆弱,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使其遭受致命打击,因此有必要做好相关的保护工作。
传承人物
文道华,男,彝族,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彝族撮泰吉代表性传承人。
罗晓云,男,彝族,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彝族撮泰吉代表性传承人。
保护措施
1987年由杨金忠(苗)、罗德显(彝)、罗德艳(彝)等人组成的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并写出彝文、国际音标、汉文对照的调查记录本。后由贵州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组织的王子尧(彝)、庹修明、柯琳等学者参加了撮泰吉记录本的审定,形成了完整的撮泰吉记录本。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获得彝族撮泰吉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彝族撮泰吉项目保护单位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