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彩(硖石灯彩),浙江省海宁市传统美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硖石灯彩主要流传于浙江省海宁市硖石镇,早在唐僖宗乾符年间已誉满江南,南宋时被列为朝廷贡品。硖石灯彩集诗词、书法、绘画、篆刻、金石、刺绣等工艺于一体,以针刺纹精巧细美见长,其灯体以宣纸、竹篾、铅丝为主要材料,制品工细绚丽,玲珑剔透,制成后以灯映画,能显出形象逼真、惟妙惟肖的立体画面。
2006年5月20日,灯彩(硖石灯彩)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Ⅶ-50。
硖石灯彩是海宁特有的民间手工技艺,其传说最早可追溯到秦代。相传秦始皇南巡过海宁,见硖石之山有“皇气”,遂派十万余人开山凿石,夜间硖石东西两山之间灯火闪烁,非常壮观,引发了人们在民间活动中扎灯、观灯的习俗。随着时代的变迁,硖石灯彩在海宁当地民俗活动中起到了抒发情感、增添喜气的作用。
有史料记载的硖石灯彩始于唐,盛于宋,唐僖宗乾符年间,硖石灯彩已誉满江南,至宋高宗绍兴年间作为贡品被送到京城临安展出。南宋诗人范成大的《石湖居士诗集》中有“剪罗万眼人力穷”“剪彩球中一万窗”以及“万窗花眼密”等关于硖石灯彩形状的描述,体现了硖石灯彩的主要特点和艺术风格。
清代乾隆年间,硖石形成了演灯、顺灯、斗灯的盛况,下东街的“塔灯”、横港桥的“凌云阁”、横头的“梅亭”等灯会层出不穷。
清代嘉庆年间,硖石灯彩制作和灯会活动更为兴盛。一种精美的走马灯在硖石地区广为流行,它摆脱了旧时在走马灯上绘些奔腾快马的俗套,运用针刺镂刻,重彩工笔绘画,外表大多呈六角、八角,仿宫灯样式,每面纸刻彩饰,胜似画框,内套灯芯为圆柱形。图画内容除传统走马外,更有各类动物迫扑戏斗形象,或为神仙飞天,或为腾云驾雾的妖魔,总以动态为主。此外,硖石灯彩也逐渐出现了鱼灯、鸟灯、花篮灯、古钱连环灯、西瓜灯及盆景小品等新品种。
清朝末年到民国初年,硖石灯彩逐渐向大型模式发展,出现了亭台、楼阁、宝塔等古建筑模型及大龙舟、采莲船等作品。单纯的彩灯艺术也向综合性艺术演变,形成独特的风格。在灯彩制作上,艺人开始用细铅丝、小铁钉等代替传统的竹木纸捻等扎制骨架的材料,以电珠、干电池代替油、烛,而且灯彩内容也体现出更浓的时代脉息。如1912年庆祝辛亥革命周年提灯会,就出现了双十字形的大小提灯,反映了人民庆祝光复中华的喜悦。彩灯饰面除绘画图案外,也配进了书法艺术。民国初年的灯会,彩灯上常有写着“同胞们怒吼吧”“为国争光”“振兴中华”等工笔书法。
1937年冬,硖石沦陷,硖石灯彩活动逐渐萧条衰落。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但出现了通货恶性膨胀,民不聊生,硖石灯彩事业奄奄一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硖石灯彩获得新生。
“文革”十年动乱期间,硖石艺人精心保存的古典传统灯彩图片,被说成“四旧”,多被抄查没收,灯彩艺人也不能制作灯彩。直到1976年,硖石灯彩才重新得到重视。1977年,为应浙江省出口工艺展览之需,灯彩艺人制作了大型灯彩“南湖革命船”送国外展出。1978年在县二轻局领导下,正式成立了工艺美术服务部。
1980年元宵节,硖石举行了大规模的迎春灯会,盛况空前,观灯的人数达十余万。灯会后,许多优秀灯彩作品集中陈列于博物馆展览大厅,吸引了大批观众,后来这些作品又被上海闸北公园租去展览。电视台还将它拍成电视片,使各地的电视观众都能通过荧屏领略硖石灯彩艺术。
传承状况
由于硖石灯彩制作工序繁杂精细,很少有年轻人愿意学习这门手艺,加上掌握硖石灯彩这门手艺的艺人年龄较大,硖石灯彩面临后继无人的问题,急需抢救、保护。
传承人物
陈伟炎,男,1922年11月出生,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项目名称:灯彩(硖石灯彩),浙江省海宁市申报。
胡金龙,男,汉族,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项目名称:灯彩(硖石灯彩),浙江省海宁市申报。
保护措施
海宁市政府在设立每年100万元非遗专项保护资金的基础上,从2010年起,每年设立硖石灯会传统节日元宵节保护示范基地专项资金,用于硖石灯会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海宁市对55周岁以上(含)各级传承人发放2000元/年的政府津贴;对专(兼)职学徒分别发放6000元/年和2000元/年的补助经费,直至五年学徒期满;对海宁市传承保护(教学)基地给予10000元/年的补助经费,支持其开展基地建设和非遗传承保护工作。
海宁市博物馆设立了硖石灯彩陈列厅,全面展示和弘扬硖石灯彩艺术历史成果和灯文化魅力。
从1998年起,硖石灯彩有限公司与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联合办学,招收灯彩制作传承班,学生毕业后直接从事硖石灯彩制作。
为进一步普及硖石灯彩制作技艺,扩大灯彩制作群体,硖石镇每年定期开设灯彩辅导班,邀请灯彩老艺人,向民间灯彩爱好者传授硖石灯彩的制作工艺。
海宁市文化教育部门将硖石灯彩等传统非遗项目纳入乡土教材,成为学校艺术特色项目课程。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海宁市文化馆(海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得“灯彩(硖石灯彩)”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灯彩(硖石灯彩)项目保护单位海宁市文化馆(海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