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敖包是蒙古民族传统习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祭敖包是草原民族崇尚自然思想的表现形式之一。锡林郭勒盟是祭敖包历史遗存保存较为完整的地区。 蒙古族崇尚的“敖包”,也叫“脑包”“鄂博”,意为“堆子”,以石块堆积而成,一般都建在山顶或丘陵之上,形状多为圆锥形,高低不等。
2006年5月20日,由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申报的祭敖包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X-40。
“敖包”,是蒙古语,汉语意为“堆子”,还有“脑包”“鄂博”两种变体叫法。据史书记载,在成吉思汗时代,每逢大事或征战时,成吉思汗必定要亲自到神山之下,摘帽挂带,虔诚祈祷,以求苍天保佑。在古代游牧于北方草原上的匈奴人,就以石块堆成敖包来作为道路或牧场边界的界标,在广阔的大草原上用它来辨别方向、区分游牧场地。久而久之,蒙古人就将其演化为祭祀天神、自然神或祖先、英雄人物的祭坛。蒙古人至今还保留着祭敖包的古老习俗。
蒙古民族的萨满教崇拜蓝天。在蒙古人的心目中,确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灵,就是“长生天”,蒙古人赋予它以很大的神力。《元史》卷72有关于祭天习俗的记载:“元兴朔漠,代有拜天之礼。衣冠尚质,祭器尚纯,帝后亲之,宗戚助祭,其意幽深古远,报本反始,出于自然,而非强为之也。”在古代蒙古人的观念里,天和地是浑然一体的,认为天赋予人以生命,地赋予人以形体,因此,他们尊称天为“慈悲仁爱的父亲”,尊称大地为“乐善的母亲”。他们还崇拜山岳,崇拜河流,认为这一切都是由神灵掌管着。蒙古人因为把一切万物都看作神灵来崇拜,从而也崇拜山川及土地的其他各部分或掌握这部分的神灵,这种圣地可以分成共同的和个别的两类。这个别的圣地就是所说的敖包。所以祭敖包不是单一的祭天或祭地。祭敖包是祭各种神灵,是个综合概念。
这种圣地是各氏族在自己的领地上所建,它起源于氏族社会。具有祭祀祖先留下的这片天地这方山水的意义,因而是祖籍的一种表征。蒙古语中姓氏一词,就是由敖包一词演绎来的。内蒙乌审旗的哈德亨、艾古尔斤、赫赖德、察哈尔等以氏族为单位供奉的敖包,就是乌审旗的十三个氏族的名义供奉的,因此敖包是氏族的标志,是旗徽的变形。
敖包所祭,最初是自然的神灵,尔后又包括祖先的神灵。总之敖包成为神灵所栖之场所。敖包成为某一氏族,某一苏木、某一区域的保护神。方观承《从军杂记》云:“峰岭高处,积乱石成冢,名鄂博,谓神所栖……”纪昀《乌鲁木齐杂记》云:“鄂博者,累碎石为蕞以祀神……”所以它是人们顶礼膜拜的圣地。
传承价值
祭敖包是蒙古族古老文化的缩影,与此有关的一系列活动和礼仪体现了蒙古民族的创造力。祭敖包作为一种文化空间,包含了许多蒙古族的传统文化和习俗,对研究游牧文化、蒙古民族发展史具有重要价值。发掘、抢救、保护祭敖包,对促进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也有重要意义。
传承状况
传统祭祀敖包的博格教、佛教仪式日趋淡化,古来的禁规戒律也逐渐减少,敖包已成为政府推动民间组织、广众参与的一种民间民俗文化盛会。
保护措施
新中国成立初统计,蒙古勒津地区有十三敖包270多处,单个敖包230多处,现存还有20多座。 [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草原文化旅游业迅猛崛起,为了突出民族特色,各地景区新建了豪华,而且样式新颖的多种敖包。
2016年7月1日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首次以地方法规的方式明确了元上都遗址的具体位置与范围。根据条例,与元上都相关的祭敖包被界定为保护对象。
2023年10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塔城市文化馆获得“祭敖包”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