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丰花灯, 是一种融灯彩、小戏、舞蹈于一体的民间艺术。流行于江西省修水县的民俗活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全丰花灯发源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全丰镇,主要特色是灯队表演,具有浓厚的民俗色彩。春节期间,乡村各路花灯云集,从初一发灯一直唱到元宵,跑东家窜西家,通宵演唱。此外,民间节日、做寿、上梁、婚嫁,都请来花灯热闹一番。
2006年,江西省修水县申报的全丰花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项目编号:Ⅹ-52。
全丰花灯是一种融灯彩、小戏、舞蹈于一体的民间艺术,发源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全丰镇,其历史可追溯至清中期,土地革命时修水县讲演团将全丰花灯《十二个月花》改编为《十二个月革命歌》宣传革命政策,新中国成立后其得到很大发展。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民俗类项目。 [9]
据传,全丰花灯曲调是由道教音乐派生而成的。花灯《下南京》和道教《颂经》的主音都是徵、羽调式,旋律风格相同,句式结构都是上下两韵五言体。
全丰花灯的源流传说富有传奇色彩。很早以前,有位阴阳先生曹宗哲(《义宁州志》载为曹定喆)看见全丰乡的龙泉塅“山脉巍峨,逶迤起伏,状如蟠龙”。于是,他便带着胞弟曹宗喆来此起业,于双井之间建屋树基,繁衍后代。又有清代嘉庆《义宁州志》载:“西乡太学士、军功六品曹定哲,年八十六,子三,孙十,曾孙十二,玄孙四,五世同堂。”曹定哲的孙子曹西平有子12人,皆唱花灯,号称九把胡琴,兴旺一时。
土地革命时期,修水县苏维埃政府于1930年建立了一个化装讲演团。该团表演的戏曲、歌舞和花灯调,曾用全丰花灯《十二个月花》谱写了《十二个月革命歌》,宣传革命、宣传政策,在湘、鄂、赣边区广泛流传。
新中国成立后,全丰花灯得到很大发展。
20世纪60年代,修水县文化馆干部仿《十月怀胎》唱段,创作了歌颂农业丰收的小演唱《太阳一出照山崖》,此节目在九江市文艺汇演中荣获节目奖。
1979年,修水县文化馆为发掘民间艺术,对全丰花灯进行录音记谱、重新排演。其中传统花灯调《十带货》《六个月花》《下南京》《十个月迎春花》等,在九江市民歌演唱会上被评为优秀节目,演员丁来稳、丁明生得到大会奖励。
传承状况
全丰镇有二十余支花灯队,最活跃的是塘城街(镇所在地)、龙泉段、黄沙段、绿豆窝、黄袍冲、杉树坪、上源等地。每支花灯队均有锣鼓、服装、道具等设备,演员最小的16岁,年长的七十余岁,皆有一定的演唱表演能力。龙泉段一千二百多号人,70%的人都会唱花灯,可见普及程度。现在主要传承人曹泽民,祖宗三代都唱花灯。
传承人物
戴水平,男,汉族,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项目名称:全丰花灯,序号:005-2991,申报地区:江西省修水县。
保护措施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修水县文化馆获得“全丰花灯”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全丰花灯项目保护单位修水县文化馆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修水县红色基因与文化传承发展中心。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