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Shehuo),又称“演社火”,是指在传统节日里扮演的各种杂戏,属于民间的一种自演自娱活动,也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社火的内容非常多,如西北地区的社火表演内容包括踩高跷、耍狮、扭秧歌、跑旱船、铁芯子、打铁花、耍腰鼓、骑竹马等。
“社火”来历源远流长,经历史发展,社火已不仅指传统节日举行的民间游乐活动,还用作民间节庆日所有游乐活动的总称,传统节日、庙会等,都可以组织社火活动。史料称:“社火,在节日扮演的各种杂戏”;又称:“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南宋·范成大《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
社日祭土地的风俗自先秦出现之后,一直传承下来。由社神延伸而来的有社火活动。张代敏在《社戏里的“社戏”》中说:“古时绍兴的祭社,为行令做诗。春祭谓‘春社’,是祈农之祭,秋祭谓‘秋社’,此时农家收获已毕,立社设祭,是为了酬报土神。后来发展为以演戏来祭社。各地均有社火活动,只是不同地方有着不同的称谓与内容。社火的内容非常多,活动规模也很大,古时的百戏、杂戏等,都是社火中的节目。社火不仅指传统节日举行的民间游乐活动,还用作民间节庆日所有游乐活动的总称,在北方地区,将传统节日、庙会等举办的民俗活动统称为演社火。
社火产生的年代相当久远,它是随着古老的祭祀活动而逐渐形成的。古代把土神和祭祀土神的地方、日子、祭祀礼仪都叫社。《礼记·祭法》中载:“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民俗学家顾颉刚先生在《古史辩·第一册首序》中是这样记述社的:“社是土地之神,从天子到庶民立有不等的社。”“……乡村祭神的结会,迎神送崇的庙会,朝顶进香的香会,都是社火的变相。”
民间社火来源于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在以农业文化著称的中国,土地是人们的立身之本,它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火是人们熟食和取暖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远古人们凭着原始思维认为火也有“灵”,并视之为具有特殊含义的神物,加以崇拜,于是形成了崇尚火观念。由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中,产生了祭祀社与火的风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祭祀社火的仪式逐渐增加了娱人的成分,成为规模盛大、内容繁复的民间娱乐活动。
社火这一活动千秋万代地流传下来,但随着人类的进步,时代的演变,其形式、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新的时代赋予社火以新的内容。“文化大革命”期间,古代剧目停演,社火也被斥为宣传“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四旧之一,被禁演。到了20世纪80年代,社火这一传统民间娱乐活动才得到恢复。现时,社火从根本上不再是表达人们对“神”的崇拜,而是演变成了一种内容健康、形式活泼、名目繁多、生动有趣的文化娱乐活动,同时,也成为一种新的民俗。
南方的丰城社火是江西省丰城河西地区的江右民系传统民俗活动,已申报为省级文化遗产。“社火”是源于人们对菩萨、历朝文臣武将的祭祀而来。从宋代起,各种祭祀活动流传开来,形成丰富多彩的“社火”文化。当地人源于人们对菩萨、历朝文臣武将的祭祀而来。
北方的“社火” 亦称“射虎”,是中国古老的汉族民间艺术形式。“社”是指在祭祀或节日里迎神赛会上的各种杂戏、杂耍的表演。“火”具有红火、热闹之意。据《临清县志》记载:“社火之名,始于元代...”。“社火”称谓主要中国西北地区流行,表演内容包括踩高跷、耍狮、扭秧歌、跑旱船、铁芯子、打铁花、耍腰鼓、骑竹马等。在西北地区闹社火、耍社火、看社火则是春节必“打卡”项目。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社火项目保护单位长治市潞城区民间赛社文化研究会评估合格。宝鸡市群众艺术馆位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为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宝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