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庄舞,又称为“果卓”、“歌庄”、“卓”等,藏语意为圆圈歌舞,是藏族三大民间舞蹈之一。锅庄舞分布于西藏昌都、那曲,四川阿坝、甘孜,云南迪庆及青海、甘肃的藏族聚居区。
舞蹈时,一般男女各排半圆拉手成圈,有一人领头,分男女一问一答,反复对唱,无乐器伴奏。整个舞蹈由先慢后快的两段舞组成,基本动作有“悠颤跨腿”、“趋步辗转”、“跨腿踏步蹲”等,舞者手臂以撩、甩、晃为主变换舞姿,队形按顺时针行进,圆圈有大有小,偶尔变换“龙摆尾”图案。
2006年5月20日,锅庄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综合概述
关于锅庄舞的起源,并无确切的史书记载,但从锅庄舞的表演形式和动作构成的舞蹈语言来剖析,可以确认这是一种原始的舞蹈形式。这在青海湟水一带出土的大通县土家孙寨古墓彩陶盆原始舞蹈图上也可以得到印证。这只彩陶盆据测定其真实年代约为五千至五千八百年前。锅庄舞可能是在原始时期图腾信仰、巫舞(模仿部落图腾动作的巫舞)、祭祀盟誓仪式舞蹈等综合性因素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萌芽时期
锅庄舞是随着藏民族生产生活的发展而丰富完善的。由于对自然界的种种现象迷惑不解,原始社会的先民们产生了种种迷信和宗教的形态,如巫师与巫术,拜物教与图腾。这种宗教信仰渗透了先民们的生产生活,也融合到了民间歌舞艺术里。远古西藏的六大氏族均为崇拜图腾的氏族。《西藏王臣记》中写道:“上部阿里部分是大象和野兽区;中部卫藏部分是野兽和猿猴区;下部多康部分是猿猴和罗刹区”。图腾偶像的树立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神合一的思想。源于这种思想方法的基础,模仿图腾形态动作的舞蹈便产生了。摹拟飞禽走兽而舞,是人神合一,氏族神秘互渗的思想方法再现。
在原始宗教信仰中,锅庄、火塘是神灵集聚之地,是维系个人和家庭命运的所在。因此,人们通过祭祀等取悦鬼神的形式来自我安慰和取得信心。人们在通过舞蹈把祈求、祝愿传给神灵的同时,还可以得到神灵的感召和庇佑。跳锅庄舞即为原始先民在祭祀神灵时与神灵沟通的方式。随着岁月的流逝,锅庄舞的社会功能逐步由酬神娱神转向娱人。围篝火而舞,是原始氏族人群围火而舞的传统形式的保留,也是锅庄舞产生于原始社会的依据之一。
2006年锅庄舞被列为中国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省市、自治州都积极地组织了锅庄舞非遗的申报工作。
在各个藏区的锅庄舞中,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的迪庆锅庄舞、西藏自治区的昌都锅庄舞、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的玉树卓舞,于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甘孜锅庄——真达锅庄、木雅锅庄、新龙锅庄、德格卓且,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的马奈锅庄,青海省称多县的称多白龙卓舞,青海省囊谦县的囊谦卓干玛,于2008年6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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