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戏,是中国福建省的汉族戏曲之一,是闽南语系的传统地方戏剧之一。梨园戏发源于宋元时期的泉州,与浙江的南戏并称为“搬演南宋戏文唱念声腔”的“闽浙之音”,被誉为“古南戏活化石”。
2006年5月20日,梨园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梨园戏,流行于闽南方言区的泉州、漳州及台湾省,远至粤东潮汕地区,并传入东南亚许多华侨旅居国。
与浙江的南戏并称为“搬演南宋戏文唱念声腔”的“闽浙之音”,距今已有八百余年的历史,被誉为“古南戏活化石”。
梨园戏,戏曲剧种。孕育于福建省泉州,流行于晋江、龙溪地区及厦门、台湾省闽南方言区域。东南亚各国华侨聚居地,也有演出活动。梨园戏历史比较悠久,尚保留 梨园戏音乐。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已有“潮泉二部”的《荔镜记》刊本,可见当时梨园戏已经流行。梨园戏有大梨园和小梨园之分,大梨园又分“上路”、“下南”两支,三种流派都有各自的“十八棚头”(保留剧目)和专用唱腔曲牌。宋时,行省称为路,闽南泉、漳一带人称上头的省份为上路,故“上路”戏系指由浙江传入的戏曲。其剧目较为古老,保留了不少南戏脚本,如《蔡伯喈》《王魁》《王十朋》《朱买臣》《刘文龙》《孙荣》《朱文》(即《朱文太平钱》),存有《赠绣箧》《认真容》《走鬼》三出以及《苏秦》《林招得》《孟姜女》等。
泉州在晋朝至唐朝,音乐、歌舞已十分繁盛。广泛流播于闽南语系区域的古乐“南音”(又称南曲、南管、弦管),其十三套大谱(有标题的器乐曲),犹存汉“相和歌”、晋“清商三调”及唐五代“燕乐”的遗音。至五代,“晋江王”留从效在泉州郡圃,就有化妆的歌舞表演。
“南戏始于宋光宗朝”(明·徐渭《南词叙录》)。南宋绍熙元年(1190年)以后,闽南地区出现了“优戏”。绍定年间(1228~1233年),朱熹的学生真德秀第二次知泉州时,曾颁布“禁戏”与“莫看百戏”的“劝农文”。说明“南曲戏文”已在泉州地区流行。
当时有三种艺术形态:土生土长的“下南班”、浙江方面来的“上路班”和贵族府第的家班(俗称“小梨园”),三者各以不同的看家戏“十八棚头”,互相竞胜。“下南班”与“上路班”,二者均以成年人组班,各自可以“优人互凑”,故合称“大梨园”,俗呼“老戏”;家班因纯属童伶,称为“小梨园”,或名“七子班”,俗呼“戏仔”。“小梨园”非“大梨园”所生,童伶长大后就散棚,并非自然成为“大梨园”。
作为“中国宋元南戏活化石”,梨园戏文化价值珍贵而独特,不仅是福建泉州历史文化名城的艺术瑰宝,也是中华民族优秀戏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人才培养欠缺,将这一古老剧种的传承摆上了日程。
中国戏曲学院梨园戏教学实践基地30日在福建泉州梨园古典剧院挂牌成立。中国戏曲教育最高学府——中国戏曲学院与“天下第一团”——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由此开始合作共建,共同为梨园戏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促进梨园戏的传承与发展。
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将打破梨园剧团无本科生的现状,加强中国现存最古老剧种之一的梨园戏与国内众多剧种、国际时尚戏剧潮流的学习交流。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获得“梨园戏”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该项目保护单位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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