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戏,闽南地区一般称为芗剧,福建省漳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地方传统戏剧,是闽南语系的传统地方戏剧之一,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歌仔戏是以闽南歌仔(锦歌)为基础,吸收梨园戏、北管戏、高甲戏、潮剧、京剧等戏曲的营养形成的闽南方言戏曲剧种。20世纪初,歌仔戏兴于台湾岛内,不久传及厦门,并迅速流布闽南地区和东南亚华侨聚居的地方。
2006年5月20日,歌仔戏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Ⅳ-64 。
歌仔戏是现存剧种中唯一源起于中国台湾的戏曲剧种。明末清初,福建漳州一带的锦歌、车鼓、采茶等闽南民间曲艺歌舞传入台湾,发展成民间迎神赛会节日的演唱形式——歌仔阵,后又在后续传入台湾的四平戏、白字戏、京剧等各种民间艺术形式的影响下,经过糅合吸收后形成了一个新的剧种。因其前身是“歌仔阵”,故称“歌仔戏”。
1928年,台湾歌仔戏艺人为躲避日本殖民者的迫害,逃离台湾,而将歌仔戏带入大陆闽南。
1949年后,由于改良调(子弟戏)主要流行于龙溪芗江一带,就正式改称芗剧。
传承价值
歌仔戏自诞生后,两岸戏班及艺人演出交流不断,作为海峡两岸人民共同创造共同拥有的宝贵艺术形式,歌仔戏已经成为维系两岸人民精神文化的一条重要纽带。保护和发展歌仔戏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的戏曲文化,推动祖国的和平统一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传承现状
随着社会的进步,受现代文化艺术形式和流行风尚的影响,歌仔戏主要只在中老年人中流行,青年人已不再对其感兴趣,这样的现状极大地影响了歌仔戏的生存和传续,需要制定措施加以保护。
传承人物
郑秀琴,女,汉族,1944年生,福建漳州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歌仔戏代表性传承人,国家一级演员,代表作品有:《钗头凤》《琵琶记》等。
吴兹明,男,汉族,1948年生,福建厦门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歌仔戏代表性传承人,国家一级导演,代表作品有:《戏魂》《西施与伍员》等。
纪招治,女,汉族,1933年生,福建厦门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歌仔戏代表性传承人,代表作品有:《安安认母》《白蛇传》等。
陈志明,男,汉族,1964年生,福建漳州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歌仔戏代表性传承人,国家一级演员,代表作品有:《白鹭女神》《邵江海》等。
保护措施
截至2017年,福建创新地方戏曲传承发展方式,出台《关于传承和弘扬福建戏曲的若干意见》,加大戏曲扶持力度;实施“福建戏曲保护传承与弘扬工程”“地方戏曲经典音配像工程”,建立地方戏曲剧种数据库,推动戏曲进校园,大力推进剧目创作、剧种保护、艺术传播、研究整理、生态保护等“四个中心、一个保护区”建设,打造“全国地方戏传承发展示范基地”,对福建现存闽剧、梨园戏、莆仙戏、高甲戏、歌仔戏(芗剧)等18个本土剧种和京剧、越剧等5个跨省剧种,以及提线木偶戏、布袋木偶戏等5种木偶戏类型进行了保护。
2016年6月,经各省区市申报、专家遴选,129名戏曲人参加第一期高级研修班,分编剧班、导演班、作曲班、舞台美术班。当年7月15日至8月19日,戏曲人才“黄埔一期”在中国戏曲学院进行了集中培训;随后,导师对学生进行一年的远程辅导,学员在各自单位实践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与导师交流,在其中,歌仔戏得到了传承及保护。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漳州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获得“歌仔戏”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歌仔戏项目保护单位漳州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