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调,河南省、湖北省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越调除戏曲形式外还有曲艺和木偶两支分支。1942年河南发生大旱,期间许多越调艺人(如张桂兰)等都曾转入过地摊说唱,等灾荒过后,再重新回到舞台来演唱戏曲。木偶的越调分支在南阳一带十分盛行,其中有些民间职业木偶艺人至今仍十分活跃。越调的主奏乐器早期是象鼻四弦,后来一般用坠胡。越调自诞生地四外流传时,“音随地改”,形成了“上路”、“下路”、“南边”等地域流派。上路越调以南阳为中心,是越调的母调。唱腔质朴、婉转、细腻、典雅而又不失豪放、粗犷、大气,间有秦腔的元素。下路越调以许昌、漯河、周口为中心,又称“小越调”。唱腔具有火爆、明快、高亢、豪放的特点。南边越调以襄阳为中心向十堰等地扩散,与上路越调比较相似。
2006年5月20日,越调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是Ⅳ—27。
起源
关于越调起源,流传有多种说法。其中之一据说越调原本被称为“月调”,乃中国古代戏曲的一般地方剧种所共同拥有的“平、背、侧、月”的四种调门之一。根据现存的资料考察,清朝乾隆年间(1736-1795)越调已经在南阳一带地方广泛流行开来。尤其在南阳一带,他的民歌小曲“四股弦”专门采用月调来进行演唱,之后慢慢演变为专门的戏曲,也就是所说的“越调”,究其根源,实际是由南阳梆子的一种变体演化而来。最早的时候的唱腔原先是曲牌格式体制的,后来由于受到梆子等戏种的影响,在演出的剧目上逐渐正规化,其具体形式随着由“正庄戏”(也即袍带戏)到“外庄戏”(大多为传统民间生活戏)的过程而发展变化。越调的表演开始由曲牌体向板腔体过渡,乐队也由以唢呐、竹笛为主过渡到以四弦乐器为主。
发展
越调在清朝末年发展到了它的兴盛时期,其在河南西南部地区出现了很多专业班社。较早的有同治四年(1865)前后的西峡三泰班、同治十三年(1874)前后的淅川六房科清平班、光绪三年(1877)前后的内乡、淅川(杨营)永和班等。除了在河南本省的发展外,有的班社还向外传播远到外省市去演出,例如湖北郧阳柳林陂罗公庙舞楼上,就保存有“光绪三年二月内、阳二邑(杨营)永和班月吊(越调)在此一乐也”的戏班题壁。根据当地老艺人们的追述,据说在当时,仅汝州、宝丰、郏县就有一百多个越调班社,在邓县也有几十个科班。在辛亥革命时期,越调也有很大的发展,那时演出的剧本《火烧梅伯》、《赵公明归天》、《三仙妹》等戏还采用唢呐作为伴奏乐器。1917年,南阳大越调班子还曾经到过开封老羊市戏院演出。此后,著名的越调班社计有邓县老越调班、长葛县长庆班、舞阳大越调班、许昌一道辙班、襄城石行班与七班、禹州马车厂班、新郑县四街戏班等。在此期间,以舞阳班的老桂红为首的一批女演员开始登上越调舞台。进入抗日战争时期,河南地区的职业班社逐渐减少,越调的传播也受到限制,到解放前夕,保留下来的专业班社已经寥寥无几了。
1950年前后,在人民政府的支持下,毛爱莲等组建了红光剧社。其他演员先后组织的越调演出团体有九女社、胜利剧团、新生职业剧团、大众剧社等。1955年民间职业剧团进行普查登记,在原有的民间越调班社基础上,河南省先后成立了郑州市越调剧团、商丘专区越调剧团(后调归周口地区)、许昌地区越调剧团、邓县越调剧团等十六个职业团体。
1956年,越调参加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演出了加工整理的传统剧目《刮海》、《收姜维》、《哭殿》、《送灯》、《大保国》等,获剧本、演出、演员等多项奖励。新中国建国以后,于1959年举行了河南省越调会演,汇集了全国上下十六个专业越调剧团,共有一千多名越调工作者会聚许昌,是越调界空前的盛会。 [5]1963年,申凤梅率周口地区越调剧团到北京演出,周恩来总理看了申凤梅主演的《收姜维》后,接见全体演出人员,夸奖“河南的诸葛亮会做思想工作”。正当越调生机勃勃前进之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不少越调剧团被撤销建制,大部分越调的剧团逐渐解散,大部分演职员被迫下放到农村,使越调艺术遭到严重挫折。于1976年之后才逐渐恢复。现今河南省有专业越调剧团十三个。1978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越调剧团恢复了十一个职业团体。1982年,申凤梅再次率周口越调剧团赴京演出。
传承价值
越调作为传统虚拟性的戏剧表演艺术,在襄阳、南阳、陕南地区亦颇具影响,该剧种的传统剧目突出了惩恶扬善的戏剧思想主题,彰显出中国戏剧艺术的教育功能本性。它以自身的戏剧板式、音乐声腔、伴奏模式为优势,创造了完整的戏剧音乐程式化体制,为当今研究民间戏曲、地方剧种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重要信息和线索。
传承现状
截止2009年,河南省只剩下河南省越调剧团和许昌市越调剧团两个专业演出团体,资金缺乏,新剧目产生困难,艺术人才青黄不接。当务之急是加大政策扶植的力度,调动各种力量对之进行抢救和保护,首要任务则是对老艺人的绝活儿进行抢救性挖掘。
传承人物
何全志,男,1936年5月出生,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越调传承人,河南省周口市申报。
袁秀莲,女,汉族,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越调传承人,河南省许昌市申报。
毛爱莲,女,1930年3月出生,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越调传承人,河南省许昌市申报。
叶祥成,男,汉族,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越调传承人,湖北省谷城县申报。
保护措施
为了扶持许昌越调等地方戏,许昌市将“舞台艺术送农民”确定为“十项民生工程”之一,2010年起,每年按照“政府购买、院团演出、农民受惠”的原则,向4个专业剧团购买公益性演出400场,每场补助3000元,一举稳住剧团阵脚,解除了演员们的后顾之忧。
2013年2月6日,成立许昌市戏曲艺术发展中心(许昌市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把精力投入到剧目创作和人才培养上来。
2018年6月5日上午,在顺城街飞天舞蹈艺术学校,谷城县非遗保护中心正式授牌,设立国家级非遗项目“湖北越调”传承基地。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邓州市越调剧团、谷城县文化馆、河南省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许昌市戏曲艺术发展中心(许昌市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获得越调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该项目保护单位邓州市越调剧团、谷城县文化馆、河南省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许昌市戏曲艺术发展中心(许昌市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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