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梅林戏,福建省泰宁县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清代乾嘉年间,徽调经浙江、江西两路传入泰宁后,与当地方言和民歌小调、道教音乐相融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剧种——泰宁梅林戏,该戏流行于泰宁、将乐、顺昌、邵武、光泽等地。泰宁梅林戏道白采用当地官话,唱腔以乱弹、西皮、下江为主。
2006年5月20日,泰宁梅林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Ⅳ-32。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获得泰宁梅林戏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泰宁梅林戏早期用本地一带“土官话”演唱,故称“土戏”。它源于徽剧,近似赣剧,结合当地特色,通过吸收本地语言、民歌小调和道士音乐,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地方戏剧种。因其发祥于泰宁县朱口镇梅林村而得名。
明清年间,中国戏曲已进入繁盛时期,无论是大都市还是偏远的小山村,都有着广泛的戏曲演出。在明朝时期,泰宁的梅林村民每逢大事即邀请徽班来村里演戏助兴。由于村民酷爱戏曲,平时也进行一些以道土腔为主的演唱活动。早期村民们这种自娱自乐的“道士腔”演唱活动很简单,只要有锣鼓伴奏即可。而徽剧在泰宁真正扎下根来,并与当地的山歌小调、道教音乐相融合,形成一个独特的剧种,是在清乾隆时期才开始的。
乾隆末期,周氏筹资置田、买苏锣、购京胡,延聘徽班艺人为师,并积极鼓励乡民子弟学戏,自办起梅林业余戏班。每至村里迎神赛会,或逢年过节,或婚寿喜庆,戏班就在村里十八坊巡回演出。在梅林村戏班的影响下,县城南边的大布、善溪、双坪、下渠、大湖、宁路及北边的朱口、外地、石毫网、上青、永兴一带和将乐县的安仁、明溪县的长坪等地也相继兴起业余戏班。从此徽剧在梅林一带扎下了根。在流传过程中,徽调又不断地吸收本地的歌谣小调和民间艺术,逐渐形成了具有地方色彩的梅林戏。梅林村一带的业余戏班,艺人亦农亦艺,农忙务农,农闲演戏,人称“四季班”或“农闲班”。
清光绪年间,将乐县安仁乡人吴胜与泰宁朱口梅林村人艾其言为班主,筹资办起了第一个梅林戏专业戏班“福庆班”。
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原“福庆班”名旦艾火贤在朱口乡又组建一个梅林戏专业戏班“火贤班”。1938年,班主艾火贤身染肺病辍演,“火贤班”亦随之解体。1940年“福庆班”也无法维持而解散。
1950年2月,泰宁解放,行政区划隶属于福建省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称南平专区)。新中国成立后,万象更新,在“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指引下,由于各级政府的培育扶植、民间的各种形式的业余文艺活动得到了复苏。泰宁各乡村的艺人也纷纷组建梅林戏业余剧团,开展活动,活跃了农村的文化生活。
1960年4月1日,“泰宁县梅林戏剧团”在城关何家坪正式成立。
1961年暑期,经县教育部门推荐.剧团从泰宁一中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了7名学员。这时剧团经过连续三次的招生,各方面人员已基本配备。
1964年,全国进行戏剧改革。提倡上演现代戏,梅林戏剧团也积极响疽。时值泰宁县越剧团撤销,一部分演职员转入梅林戏剧团,这时全团已有演职员40余人,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专业剧团的规模。
1970年3月,泰宁县成立了“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王福任文宣队指导员,苏清培任队长。已解体的梅林戏剧团的一部分演职员参加了宣传队。县里组织剧目创作人员进行现代戏剧目创作。6月,泰宁县划归三明地区管辖。1972年5月,吴顺生担任文宣队指导员.周美文任文宣队副队长。1975年11月.蔡澄宇担任文宣队指导员。这时期基本上进行现代戏创作。创作的剧目中,有不少仍采用梅林戏的唱腔,保留了梅林戏的特色。
1979年夏,“泰宁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更名为“泰宁县文工团”,蔡澄宇继续担任文工团指导员,苏清培为团长,王可为副团长,并根据中共泰宁县委5月6日“关于县文宣队招收小学员请示报告的批复”(泰委[79]第038号),招收了钱学莲、郭红缨等一批新学员,增加了新生力量。剧团以演梅林戏为主,开始上演古装戏。
1980年7月,“泰宁县文工团”更名为“泰宁县梅林戏剧团”恢复了梅林戏剧团建制。原梅林戏剧团人员基本上归队。为了尽快恢复梅林戏的传统剧目演出,及时提高演职员的各方面水平,1980年至1982年,剧团连续派出学员到省艺术学校进修导演、作曲专业;到建阳地区浦城赣剧团、南平市南词实验剧团培训学习。
传承价值
梅林戏源于徽戏,对于至今仍较好地保存徽派艺术特征的梅林戏,在研究徽派艺术,追溯徽派艺术原形,探寻中国戏剧史等方面,无疑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传承现状
社会急速发展的今天,梅林戏陷入生存困境,剧团虽仍在农村巡回演出,但出场费过低,经济情况十分紧张,时时面临剧团解散、剧种消亡的危险。
传承人物
黎秀珍,男,1946年9月生。2008年2月,黎秀珍入选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福建省泰宁县申报。项目名称:泰宁梅林戏。
保护措施
泰宁县高度重视梅林戏传承保护工作,坚持按照保护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思路,成立梅林戏专门工作机构,并将其列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实施传承人才培养计划,2015年与福建职业艺术学院三明分院联办五年制“梅林戏艺术传承班”,培养了后续传承人才。创新发展梅林戏剧,遵循梅林戏传统表现方式,先后创作了《贬官记》《背子赶会》《花蕊夫人》《西台风云》等一批优秀剧目,获得了国家和省、市多项荣誉。坚持惠民宣传演出,每年深入基层和赴外地巡演达100余场;尤其是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组织梅林戏走出国门开展文化交流,先后赴日本、韩国等地演出。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泰宁梅林戏项目保护单位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