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戏,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花朝戏源于紫金县乡村的“神朝”祭祀仪式,用客家话演唱,流行于广东省东部客家地区。明清以来,紫金县“神朝”乐舞深受乡民喜爱。后来神朝艺人为了取悦观众,常在仪式后以小曲演唱轶闻趣事。花朝戏是民间音乐语言和民间文学语言的有机结合,其唱腔朴素健朗,通俗易唱唱词和道白常运用诙谐、隽永的双关语和歇后语,生动形象的语言真实反映了紫金县客家人的喜怒哀乐、理想追求和精神个性。
2006年5月20日,花朝戏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为Ⅳ-75。
明末清初,紫金山区病疫流行,为了驱邪镇妖,乡间到处立庙祀神,一些民间巫师三五结班走上神台进行祭祀活动,由一个巫公拿一面小锣,扮成和尚(飞虎大将),另一人扮作女旦,一手拿牛角或一把铃剑,一手拿一小手帕,边歌边舞请神遣将以保平安,这种活动形式,人们称作“神朝”。由于音乐唱腔颇为悦耳,表演轻盈多姿,颇受观众欢迎。
发展
光绪末期,巫师叶春林,根据客家地方风俗习惯编撰了一些民间故事,并从山歌小调中汲取素养,丰富了唱腔,在“神朝”祭祀完毕后进行演唱,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从此,逐步吸收民间艺术和姐妹剧种的一些东西使这种表演丰富起来,发展成为一种具有自已独特风格的花朝戏出艺术。因此,叶春林的演唱班子,就是紫金县(即原永安县)第一个花朝戏班子。
新中国成立前夕,花朝戏备受反动派的摧残,有些花朝戏班子由于演出讽刺地主、官府的戏,遭到禁演,艺人被抓去坐牢;有些花朝戏珏子被地主豪绅毒化和利用,使之变得黄色下流,为他们开赌场服务。乡人不准妇女去看,艺人被咒为“下九流”,社会地位极低,因而纷纷改行,花朝戏这朵花几乎凋谢浬没。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文艺方针指引下,花朝戏又获得了新生,1956年,根据花朝传统舞蹈、唱腔、整理出《八十老翁跳花朝》(歌舞),反映了农村中经过土改和合作化之后呈现的新气象,在汕头专区和广东省的业余群众艺术会演中获得好评,并由华南歌舞团加工后,带到北京参加全国业余文艺会演。从此,花朝戏受到了广泛的重视。同年成立了紫金县花朝艺术研究小组,并组织了巡回演出团队。1959年成立汕头地区紫金县花朝剧团,挖掘整理了二十多出花朝传统剧目,创作了八十多个现代和古装的独幕和多幕的花朝戏,曾四次参加广东省会演。
花朝戏主要流行于五华、紫金、河源、惠阳、惠东、揭阳、丰顺、兴宁、海丰、陆丰等有客家人聚居的地区。五华县的桥江镇、梅林镇、华阳镇等地的农村俱乐部或业余花朝剧团,不断整理花朝戏传统节目,并且积极创作现代的独幕和多幕花朝戏,多次参加广东省文艺汇演,并获得好评。
传承价值
花朝戏是中国独一无二的稀有剧种,承载着客家人耕读传家、崇文重教的人文思想。花朝戏在探讨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文化价值。
花朝戏的传统剧目题材多取自民间传说,大都宣扬惩恶扬善、忠贞爱国、婚姻自由等积极主题。客家人所崇尚的儒家思想及耕读传家、崇文重教等人文观念在花朝戏中得到充分的展示。因此,花朝戏在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传承现状
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花朝戏面临观众逐渐流失、专业人才流失严重、戏剧自身发展不足、缺乏必要的经济支撑等空前的压力和挑战。
传承人物
钟石金,男,1943年出生,广东省河源市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花朝戏代表性传承人。
保护措施
作为一种已经受到重视的地方剧种,从2006年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为了保护这种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紫金县文化部门已经制订了5年保护计划,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来进行保护。具体包括:全面开展花朝戏普查工作,收集花朝戏史料,并充分利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形式和数字技术进行整理,建立系统档案;发挥花朝戏艺术研究室的作用,聘请老专家、老艺人深入开展花朝戏研究;对花朝戏的专项普查和研究成果,通过整理、分类出版有关书籍和录像制品;建立升车、土贵、鹧鸪、龙窝、慎田、礼坑、炮子、上车等八个花朝戏生态保护村;采取送戏下乡和到学校免费演出等形式,并开设假期花朝戏学生培训班,培养青少年对花朝戏的兴趣,培育后继人才。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紫金县花朝戏剧团获得“花朝戏”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该项目原保护单位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紫金县花朝戏传承发展中心。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