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简称“科尔沁民歌”,是流传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主要流布于内蒙古大草原东部的科尔沁草原,短调民歌主要流行于蒙汉混居的半农半牧地区,多用汉语演唱,篇幅短小,节奏齐整,节拍固定,喜用叠字、歌词简单、自由灵活。蒙古叙事民歌始见于元代,其中较著名的有《阿莱钦布歌》《鹿羔之歌》等作品。
2008年6月,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Ⅱ-105。
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蒙古族的产生,叙事民歌早期是以说唱的形式出现,以史诗和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和人物为背景创作出来的。
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的雏形大约出现在13世纪,那一时期的叙事歌曲都称之为“马鞍歌”。“所谓‘马鞍歌’,是指那些在马背上产生、马背上歌唱的叙事歌曲。”由于这一时期蒙古军队的英勇善战,为叙事歌曲提供了异常丰富的题材,同时也促使它取得了飞速发展,也因此使这一时期的叙事歌曲在蒙古族音乐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朱元璋领导的农民起义胜利后,草原上的封建统治者率其残部退回蒙古草原。其后,草原上的封建统治者在漠北建立政权,沿用元的国号,史称“北元”。可叙事歌曲这一音乐形式,并没有因为社会的变革而迅猛发展,相反,一度出现了衰退的情况。直至15世纪中后期,叙事歌曲才又重新发展起来,并出现了一些优秀的作品,如这一时期的科尔沁传奇民歌《诺恩吉娅》等。
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到了清朝,一种新的民间艺术形式——蒙古说书“胡仁乌力格尔”应运而生。胡仁乌力格尔是在史诗、好来宝、赞颂词和汉族评书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民间说唱艺术,是内蒙古东部,特别是科尔沁草原上的蒙古族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之一。
伴奏乐器
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节奏明快,内容贴近生活,通常以短小精致的音乐段落反复咏唱长篇歌词,而以四胡、三弦、扬琴、马头琴、潮尔等乐器伴奏。
基本特点
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诗行的安排保持着短调民歌的基本特点,以四行为一节,上下两节诗行重叠复沓,事实上,上下八行才构成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段落。相同或相似内容的诗节,中间只改变个别相近的词语,反复咏唱,就能够充分地表达思想、深化感情,达到奇妙的艺术效果。
曲调特色
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其曲调特色鲜明,往往运用丰富的变化音、离调、转调、调式交替等技法,使旋律与其他民族和地区的民歌风格产生明显区别。科尔沁叙事民歌基本都有相对完整的故事情节,常以男女情爱、思乡思亲和英雄传奇为表现内容,歌词篇幅一般比其他地区的民歌长很多,有十几首民歌演唱时间在两小时以上,《张王之歌》甚至达到24小时以上。“叙事民歌”篇幅较长,最长的叙事歌曾经连续唱了三天三夜。《嘎达梅林》全诗长达2000余行,唱完这首叙事歌需要花费4个小时。
音乐结构
《嘎达梅林》是一首G羽调式的蒙古族长篇叙事民歌,是一首单二部结构的乐曲,他以五小节为一个乐句,共有两个乐句。第一乐句又上“商”音作为开始有四小节构成,并且都在高音上歌唱这样就形成一种想让远方的姑娘能够听见的思念之情,在第三小节的结尾处和第四小节的开始出有一个五度下行大跳,是音乐在第一乐句的旋律中有了跌宕起伏的感觉。第二乐句虽然只有两小节但是他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将尾音落在了“角”音上为下一乐句的出现埋下了伏笔。第三乐句也只有短短的两小节,并且在连接第二乐句处又一次出现了大跳,是音乐再次出现了扣人心弦的感觉,它会让我们随着故事的发展有着音乐上情绪的变化。最后一个乐句石友三小节组成的,第一小节出现了偏音“xi”是音乐虽然是在弱拍上,但也使音乐出现了新的色彩,尾音结束在了“商”音上实现了调性的回归。
代表作品
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的代表曲目有《嘎达梅林》《达那巴拉》《韩秀英》《陶格套呼》《扎那巴拉吉尼玛》《乌尤黛》《哲德尔娜娜》《白虎哥哥》《圣祖成吉思汗》《哈撒儿宝格达》《金泉》《乌拉盖河》《高高兴安岭》《猎人之歌》等。
传承价值
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是草原游牧文化和农业文化融合的产物,它印证了科尔沁草原人民从游牧文明向农业文明过渡的历史进程,显现出鲜明的民族和地域特色,具有历史学、民族学、民俗学、文学艺术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
传承状况
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因受现代社会中流行音乐对传统音乐产生的冲击,大部分的年轻人都遗弃了那些经典的传统音乐文化,甚至有些中老年人对传统音乐也不再感兴趣。还有一点就是传统音乐由于不具备可观的经济价值,所以很难形成广阔的市场,所以,很少有学生愿意去学习、去传承。
传承人物
何巴特尔,1939年4月2日出生于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南新艾力嘎查,通辽市科尔沁民歌协会的会员,科尔沁左翼中旗民歌协会副主席,内蒙古《鸿嘎鲁》杂志特约作译者。主要在科尔沁民歌和四胡上有着独特的技艺,先后被评为通辽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嘎大梅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09年6月被评为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尔沁民歌《嘎达梅林》传承人。
保护措施
20世纪80年代初,文化出版部门对这一民族文化瑰宝进行了系统的搜集、研究和整理,已出版的较有影响民歌集有民族出版社出版的《蒙古族民歌一千首》(其中近一半为科尔沁叙事民歌)、内蒙古文化出版社出版的《科尔沁叙事民歌》(上、中、下)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民间民歌手查干巴拉演唱的民歌》。
乌力吉昌、斯琴高娃、所著的《科尔沁民歌》,最早的科尔沁叙事民歌研究是罗布桑却丹1918年所写的《蒙古风俗鉴》书中有14首歌曲并讲述了7首歌曲的故事来历,其中有《僧王》《韩德尔玛》《扎那玛》《刚菜玛》等叙事民歌。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通辽市民族歌舞团获得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蒙古族民歌(科尔沁叙事民歌)项目评估合格,通辽市乌兰牧骑获得该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