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丝竹,流行地域在上海、江苏南部、浙江西部一带的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明代嘉隆年间,以魏良辅为首的戏曲音乐家们在太仓南码头创制昆曲水磨腔的同时,以张野塘为中坚人物组成了规模完整的丝竹乐队,用工尺谱演奏,由昆曲班社、堂名鼓手兼奏,后逐渐形成丝竹演奏的专职班社。它与民俗活动密切结合,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后正式定名为江南丝竹。
2006年5月20日,由江苏省太仓市和上海市联合申报的江南丝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6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申报的江南丝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均为Ⅱ-40。
江南丝竹是流行于江苏南部、浙江西部、上海地区的丝竹音乐的统称。因乐队主要由二胡、扬琴、琵琶、三弦、秦琴、笛、箫等丝竹类乐器组成,故名。
明代嘉隆年间,以魏良辅为首的戏曲音乐家们在太仓南码头创制昆曲水磨腔的同时,以张野塘为中坚人物组成了规模完整的丝竹乐队,用工尺谱演奏,由昆曲班社、堂名鼓手兼奏,后逐渐形成丝竹演奏的专职班社。明万历末在吴中(苏州地区)形成了新的乐种“弦索”,可算是江南丝竹的前身。它与民俗活动密切结合,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后正式定名为江南丝竹。
在19世纪初,江南丝竹音乐的发源地、流传地和发祥地的浙江北部杭嘉湖地区活动已很活跃,发展到清道光年间(1821年)已具规模。《嘉兴府志》中曾有“采苏杭之丝,截洞庭秀竹,变吴越佳音,集弦索精粹,江南有丝竹者也”的记录。当时,平湖的“合计清音社”和嘉兴的“金声奏”已有几代传承。平湖派琵琶宗师李芳园李氏第五代传承人,李氏五代不但是琵琶玩家,也是演奏清音的高手。
清末民初已有演奏丝竹乐的组织“文明雅集”,之后相继有“钧天集”“清平集”“雅歌集”等演唱昆曲、滩簧并奏丝竹乐的组织产生。演奏江南丝竹的组织有“清客串”和“丝竹班”两种。“清客串”为市民自娱性组织,演奏地点多在茶馆、私人住宅等地,常奏八大名曲,擅用细腻的加花手法,风格淡雅秀丽。除亲友婚丧场合前往演奏外(不受酬),不受聘参加民间婚、丧、喜、庆的演奏活动。“丝竹班”为民间职业性音乐组织,在农村中以吹鼓手兼奏者居多,风格粗犷朴实,气氛比铰热烈。
20世纪初,江南丝竹由农村传播到城市,城市间很多丝竹乐社纷纷建立,整理和加工古曲,为江南丝竹注入新的活力。其中孙裕德和他成立的上海国乐研究会就是其中之一。
20世纪20年代,丝竹家王巽之在杭州西湖孤山东麓的“凌社”创办了杭州早期的江南丝竹组织“杭州国乐社”,演奏传统乐曲,国乐社整理、改编的丝竹演奏曲目很快传到上海等地,在音乐界产生很大影响。之后,王巽之又与丝竹前辈程午嘉在上海创办“华光乐社”,开启了沪杭丝竹界彼此交流的良好局面,丝竹音乐由此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传承价值
江南丝竹音乐的产生和延续,对民族音乐史的研究及戏曲、民俗文化、群众文化的发展都有重要的作用。江南丝竹是江南水乡文化的代表之一。 江南丝竹的演奏技法和音乐风格蕴藉含蓄,包含着追求谦冲、协调的深刻文化内涵,在民族音乐史、戏曲、民俗等方面都深具实践和理论研究价值。 丝竹乐来自民间,植根民间,简便易行,适宜推广,有重要的民俗文化价值。
传承现状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受时势影响,传统江南丝竹班社多自行解散。至今,70岁以上的老艺人已相继离世,后继乏人,而传统曲目传谱又很少,所以江南丝竹在传承方面危机日深,前途堪虞,亟待保护。
传承人物
沈凤泉,男,1934年1月出生,江南丝竹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序号:03-0842,申报地区:浙江省杭州市。
周惠,男,1922年出生,江南丝竹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序号:03-0841,申报地区:上海市。
周皓,男,1929年1月1日出生,江南丝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序号:02-0281,申报地区:上海市。
陆春龄,男,1921年9月14日出生,江南丝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序号:02-0280,申报地区:上海市。
传承保护
2014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建立沈凤泉“江南丝竹音乐”专家工作室。
2015年初,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成立音乐系“江南丝竹音乐”音乐社。
2017年6月20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设立了沈凤泉江南丝竹音乐陈列馆和音乐研究中心。
2018年12月,苏州大学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项目为江南丝竹。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杭州艺术学校、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太仓市文化馆获得“江南丝竹”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10]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该项目保护单位太仓市文化馆、杭州艺术学校评估合格。“江南丝竹”项目保护单位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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