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木卡姆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基本资料
文化遗产名称: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吐鲁番木卡姆
遗产编号: Ⅱ—70
遗产类别: 民间音乐
申报日期: 2006年
申报人/申报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
遗产级别:国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是一种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主要分布在南疆、北疆、东疆各维吾尔族聚居区,在乌鲁木齐等大、中、小城镇也广为流传。
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肇始于民间文化,发展于各绿洲城邦国宫廷及都府官邸,经过整合发展,形成了多样性、综合性、完整性、即兴性、大众性的艺术风格,并成为维吾尔族的杰出表现形式。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唱词包括哲人箴言、先知告诫、乡村俚语、民间故事等,其中既有民间歌谣,又有文人诗作,是维吾尔族人民心智的生动表现。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音乐形态丰富多样,有多种音律,繁复的调式,节拍、节奏和组合形式多样的伴奏乐器,显示出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强烈的感染力。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在其文化空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最具代表性的十二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姆、哈密木卡姆、刀郎木卡姆流派。
吐鲁番木卡姆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流传于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及周边吐鲁番市和托克逊县。吐鲁番木卡姆有“拉克木卡姆”、“且比亚特木卡姆”等11部,完整演奏一次约需10个小时。每套木卡姆由“木凯迪满”、“且克特”、“巴西且克特”、“亚郎且克特”、“朱拉”、“赛乃姆”、“尾声”等八部分组成。除有伴奏以外,还有用鼓吹乐表演的形式。吐鲁番木卡姆,无鼓不歌、无舞不乐的艺术特色是古代高昌及高昌回鹘汗国的音乐遗风。作为东西方乐舞文化交流的结晶,吐鲁番木卡姆记录和印证了不同乐舞文化之间相互传播、撞击、交融的历史。在吐鲁番木卡姆中既能见到我国中原音乐和漠北草原音乐的因素,也能见到中亚、南亚、西亚、北非等国家、地区音乐的影响。它的特殊音乐节奏、节拍及律制是维吾尔音乐理论体系形成的重要基础。吐鲁番木卡姆的唱词多为民间歌谣,也有中世纪文人墨客的诗作,它汇集了吐鲁番维吾尔民间口头文学和察合台历史时期古典诗歌的精华,成为研究古代高昌人和周边族群及现代维吾尔民族的生活哲学、伦理道德、民俗民风、文学艺术等诸种文化表现不可多得的活态资料。
由于吐鲁番木卡姆中的部分歌词和诗作采用古代察合语,当代听众难解其意,因此它的传承面临困境。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吐鲁番木卡姆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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