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古伦木沓节,流行于黑龙江省鄂伦春族的传统节日,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鄂伦春族是中国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自古以来繁衍生息在黑龙江流域和大小兴安岭的密林深处,亦称之为“兴安岭之王”与“严寒的征服者”。因为世代以狩猎和游猎为生,所以火对于鄂伦春人的生活尤其重要,鄂伦春人对火是既敬重又畏惧。鄂伦春族的古伦木沓节就是一种源于火神信仰的民族文化现象。这种独具特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了别具一格的传统节日——古伦木沓节。
2006年5月20日,黑龙江省申报的鄂伦春族古伦木沓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Ⅹ-13。
“古伦木沓”为鄂伦春语,意为祭祀火神“托欧布如坎”。古伦木沓节由祭祀火神的仪式演变而来。自古以来,鄂伦春人每到年节或吉日,家家户户都要在自家门前燃起篝火,并焚香跪拜祷告,以求火神保佑平安;饭前要向火塘洒酒抛肉以示恭敬。长此以往,便形成了一种世代传承的民间习俗。
活动流程
鄂伦春族古伦木沓活动习惯在每年的春季举行,届时人们带着好酒好肉及帐篷等物,举家骑马到预定地点参加。节日期间,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夜间在篝火周围请萨满跳舞,祭神祭祖;白天则举行赛马、射箭射击、摔跤及唱歌、跳舞、讲故事、下棋、玩木牌等文体活动。
节日禁忌
古伦木沓节并非是单一的祭神祭祖日,同时还蕴蓄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不许说火的坏话、向火堆泼水、扔脏物、吐痰,或用刀、棍等尖锐的东西向火中乱捅,以免伤害火神。点燃篝火时,树枝和木棒一定要铺排平整,严禁乱放,不用可能爆出火星的木柴做烧材,以免爆伤火神的眼睛。人们搬迁时,不许以水灭火,火种要由一地带到另外一地。
鄂伦春族人认为火是神圣的,能听懂人的语言,高兴时可以为人带来光和热,不高兴时就会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鄂伦春对火的崇拜异常虔诚。
传承价值
古伦木沓节是鄂伦春族仅有的传统节日,这一世代传承的民间习俗蕴含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
传承状况
鄂伦春族古伦木沓节由于长时间停止活动,使活动的方式和内容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活动濒临消失。
保护措施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黑河市爱辉区文化馆获得“鄂伦春族古伦木沓节”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该项目保护单位黑河市爱辉区文化馆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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