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佛乐,流行于山西省五台县五台山一带的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五台山佛乐是随着佛教向山西地区的传入兴盛起来的。原来的印度梵乐佛曲、呗赞转读,逐渐汲取中国唐宋曲牌、元代杂剧散曲以及民歌、民间器乐等音乐养分,发展成为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寺庙音乐。五台山佛乐包括声乐和器乐两部分,是音乐艺术与宗教相结合的产物,被认为是北方佛教音乐的代表。
2006年5月20日,五台山佛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Ⅱ-66。
五台山是中国唯一兼有汉传佛教(俗称“青庙”)和藏传佛教(俗称“黄庙”)的佛教圣地。
五台山佛教创立于东汉永平十一年(68年),五台山佛教开山之时,是五台山佛乐的初始时期,经文诵咏处在以个体为主的“赞呗”“唱导”阶段。
唐代,五台山佛乐同佛教一样达到繁盛,佛教仪式集体化、规范化,独唱、齐唱、轮唱等多种演唱形式被应用于经文诵咏中,经文诵咏有了较高的艺术性。
元明之交,吹奏乐被吸收到佛门,带伴奏的佛经咏诵形成。这种融长短句(赞)、齐言(偈)、散文(文)为一体的佛教歌曲,加上器乐的伴奏与曲牌的演奏,使法事仪式具有了艺术欣赏的价值,五台山佛教仪式艺术性大大提高。
民国初年,五台山佛教出现衰微,五台山佛乐也受到严重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了挽救、扶植这一艺术品种,在省、地、县文化部门的组织安排下,进行了全面挖掘、整理五台山佛乐的工作,使得五台山佛乐再度大放异彩。
20世纪80年代起,五台山佛乐虽然得到传承与发展,但由于僧人流动性大,传承一度不容乐观。
传承价值
五台山佛乐是音乐艺术与宗教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也是五台山佛教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认为是北方佛教音乐的代表,除五台山所属地域外,在整个北方及全国都有较大的影响。
传承现状
五台山精通佛乐的僧人已越来越少,而且僧人学习佛乐后一旦离开五台山,就面临失传的危险,尤其是随着老一代乐僧的离世,一些传统曲目也在渐渐消失。因此,五台山佛乐亟待更广博地加以保护和传承。
保护措施
1978年至1999年,山西省曾多次组织专人对五台山佛乐进行了全面的调研、采集。1986年以来,为解决曲目的传承问题,五台山南山寺、殊像寺和普萨顶分别成立了佛乐培训班,担负起挖掘、整理五台山佛乐资料和教授五台山佛乐的任务。繁峙县极乐寺善意法师组建了“五台山北方佛教音乐学修院”培养佛乐传承人。
1987年,五台山佛乐团成立。
1993年,山西省音乐舞蹈研究所研究员韩军将多年调查、采访所获得的资料和研究的成果整理成册,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书名为《五台山佛教音乐》。
2004年,山西省公布五台山佛教音乐为首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项目。
2006年,为了保护五台山佛乐,国务院将其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陆续确定了三位传承人,其中包括两名汉传佛教音乐传承人和一名藏传佛教音乐传承人,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五台山佛乐”项目保护单位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五台县文化馆(五台县美术馆)。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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