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姐歌谣内容广泛,包括天文地理、神话传说、岁时农事、日常生活、伦理道德、恋爱婚姻等各个方面。刘三姐歌谣包含了千百年来丰富的情感以及杰出的诗性智慧,表达了人们对现实生活的真切感受,吐露了人们激荡在心胸间的喜怒哀乐。刘三姐歌谣显示了中华民族民间传统艺术活态文化的魅力,具有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美学等方面的研究价值。
2006年5月20日,刘三姐歌谣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Ⅰ-23。
歌谣起源
探讨刘三姐歌谣的起源,可以从壮族歌圩的起源说起。歌圩是刘三姐歌谣流传的平台。离开了这个平台,刘三姐歌谣难以传承。
关于歌圩的起源,学术界有几种观点,有一点大家的看法是一致的,那就是壮族的歌圩起源于原始社会。歌圩不过是展示歌谣的平台。作为歌圩主体的刘三姐歌谣,应该萌芽于歌圩出现之前。
壮族由中国古代少数民族百越中的西瓯和骆越发展而来。由于各民族历史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由于地域上的原因,当中原的封建文化蓬勃发展之时,壮族先民生活的岭南,经济文化仍很落后。
据西晋张华《博物志》卷二记载:“口南有野女,群行觅丈夫,……裸袒无衣襦二”这里的说的“日南”,即西汉所置日南郡,位丁,今天的越南境内、从“裸袒无衣襦”和“群行觅丈夫”的记载可以看出,这一带的人还生活在原始社会,还保留着氏族或氏族部落之问的对偶婚制度。所以,这些女子不能和氏族内的男子婚配,必须集体前往别的氏族部落寻找丈夫。这种集体寻找丈夫的瑚象,是歌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发展过程
唐代之前,壮族地区还流行“婚不用媒聘”,“歌唱成婚”的习俗,人们以歌为媒,依歌择偶,歌圩成了男女青年谈情择偶的理想场所。
宋代以后,壮乡歌圩继续发展,许多著述如宋代周去非的《岭外代答》、乐史的《太平寰宇记》、明代王济的《日询手镜》以及大量地方志书,都有关于歌圩的记载、有的诗文对歌圩盛况作了’生动的描述,如明代邝露的《赤雅》写道:“撞人聚而成村者为峒”。“峒女于春秋时,布花果笙箫于名山,五丝刺同心结、百纽鸳鸯囊,选峒中之少好者,伴峒官之女,名曰天姬队。余则三三五五,采芳拾翠于椒水湄。歌唱为乐二男亦三五群,歌而赴之。相得,则唱和竟日,解衣结带,相赠以去。”这说明,明代时,壮族唱歌求偶的习俗仍在延续,歌圩非常兴盛,唱刘三姐歌谣,是青年男女交流感情、寻找配偶的主要途径。
清代,清人陆祚蕃在《粤两偶记》一书中写道,壮乡“风俗最尚踏歌,浓妆绮服,越阡度陌,男女杂处深林丛竹,一唱百和,云为之不流,名曰会阆。”这时的壮乡歌圩,规模更大,情人相约,以歌为乐,以歌为媒的风气似乎更盛,歌圩蓬勃发展的这种势头,一直持续到20世纪50年代。
刘三姐歌谣的流传并不是一帆风顺,明代和清代在壮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以皇权为代表的封建统治势力深入牝族地区,刘三姐歌谣的流传与封建礼教发生了冲突,封建统治者把壮族男女“依歌择偶”视为伤风败俗的行为,曾多次查禁,企同阻止刘三姐歌谣的流传:据《镇安府志》记载:“土民之家婚嫁俭约,循礼不尚奢侈,风尚近古,惟歌圩之风,尚沿衍人跳月踏摇之俗,虽严行禁止未能尽革,……颇伤风教。”清代广西思恩知府李彦章,也曾贴出告示禁止歌圩。清末,东兰州府官员认为刘三姐歌谣是“风流歌”,为了禁止歌圩,把当地的壮族女歌手抓来,用漆涂脸,游街永众可是,刘三姐歌谣屡禁不止,越禁唱的人越多一歌手们面对官府的打击迫害,愤怒地唱道:“天上大星管小星,地上元帅管总兵,只有知州管知县,谁敢管我唱歌人!”
到了民国年问,官府还在禁歌,广西境内先后发生多起禁歌事件,“民歌民唱自古有,禁唱山歌没根由。”面对统治者此起彼伏的禁歌运动,刘三组歌谣一直在流传,壮乡的歌圩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综观刘三姐歌谣的八首叙事长歌,除了主题为自叙身世的《自叹身世歌》外,其余大都是在喜庆的场合演唱。例如,《张四姐与李文圩》、《龙女与汉鹏》一般在结婚迎亲的晚上演唱。《梁山伯与祝英台》通常是在新婚之夜演唱。《董永和五姐》、《孟姜女与万喜良》、《吕蒙正》通常也是在喜庆之时演唱。虽然这些叙事长歌演唱的具体场合或时间有所不同,但无论是结婚,还是寿诞等都是喜庆的场合。而且通常都是在男女对唱情歌的环节之前演唱,也就是说,叙事长歌的演唱并不是“狂欢之夜”的主要节目,其只是做铺垫而已,之后的男女对唱才是重头戏。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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