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鼓子秧歌),山东省商河县传统舞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鼓子秧歌分布在今山东鲁北平原的商河地区,是山东三大秧歌之一。鼓子秧歌源于北宋,成于明,盛于清。现存鼓子秧歌主要分为“行程”和“跑场”两部分,“行程”是舞队在行进或进入场地前的舞蹈;“跑场”是表演的主体,又分不同角色表演的“文场”和“武场”。鼓子秧歌表演所跑的场子队形丰富,有“牛鼻钳”“勾心梅”“一街二门”“六六大顺”“里四外八”“八条街”“四门斗”等百余种。“伞头”动作圆润,“鼓子”动作粗犷豪放,“棒槌”动作轻巧敏捷,“腊花(拉花)”动作泼辣大方,而颠颤、划圆、蹲扑、跳窜等动作为各角色所共有。
2006年5月20日,山东省商河县申报的秧歌(鼓子秧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项目编号:Ⅲ-2。
明嘉靖《商河县志》中记载:“立春前一日……里人行户扮渔(夫)、樵(夫)、耕(农夫)、读(书生)诸戏……”民国初年修《陵县志》载:“上元灯节,沿乡和傩古俗,各村镇……徒步装男扮女,二三十人不等,谚曰秧歌……,在城镇则游四街,在乡间则游附近村落,至则男妇临观,途塞巷满。”以上所述与现代的鼓子秧歌均有相似之处。同时,据已故商河县老艺人韩振玉生前讲述:“北宋年间,商河一带连年遭灾,包公从河南来这里放粮,赈济灾民,人们便跑起秧歌以表对包公的感激之情。”惠民县于成章老艺人则有另一个传说:“北宋年间,河南黄河水患不断,大批灾民来到这里安家落户,开荒耕地,当获得丰收后,人们欣喜若狂,便以‘罗圈’蒙牛皮纸为鼓,以锅梁(蒸食物用的畀子)置柄为伞,拿起毛巾和扇子以及打粮用的木棒,高兴地跳起家乡的秧歌,从此这种秧歌便流传下来。”从传说和志书上记载可以看出鼓子秧歌最早在北宋由河南传来,至明清,在鲁北平原广泛流传下来。鼓子秧歌孕育于宋,形成于明,盛行于清至现代。
历史价值
鼓子秧歌在其发展的历程中,能够代代相传经久不衰,根本原因在于它集中表达了人民的心中愿望、心灵呼声和精神寄托。随着历史的发展和进步,人们总是延续着年年跑秧歌的习俗,用以表达生命的力量、人生的情怀、心中的意愿。鼓子秧歌成为百姓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伴随着历史前进的步伐世代传承。
鼓子秧歌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表达了人民的情感和愿望,促进了交流,增强了团结,增进了友谊。鼓子秧歌多次参加全国民舞大赛,屡获大奖,并多次在国际国内进行文化交流,提高了商河及山东的知名度,为促进当地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鼓子秧歌从民间广场,走上了舞台,走进了中国各省、市艺术院校的课堂,为丰富艺术教育内容,为给国家培养更多的艺术人才,发挥着积极作用。
鼓子秧歌不仅在中国舞蹈领域中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而且也为中国舞蹈史学、舞蹈教育学、舞蹈美学、舞蹈民俗学、舞蹈社会学等,提供了丰富鲜活的素材,对研究中国舞蹈文化艺术,理解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探究人们的传统心理结构、精神趋向和美学思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鼓子秧歌是由抽象性的动作构成,整个舞蹈表达了人民深厚的情谊和顽强的艺术生命力。舞蹈动作的抽象性是舞蹈艺术发展到高级阶段的表现,整个舞蹈动作大而强,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肢体,利用所有空间充分发挥人体最大可塑性,可塑性也正是艺术美学的重要因素之一。
传承状况
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文化环境随之发生变化的现代,能够掌握传统秧歌技艺和纯正舞蹈风格的民间艺人已寥若晨星,保护和传承工作亟待进行。
传承人物
杨克胜,男,汉族,1946年生,山东商河人,2008年2月被评定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秧歌(鼓子秧歌)代表性传承人,山东省商河县申报。
保护措施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商河县文化馆获得“秧歌(鼓子秧歌)”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秧歌(鼓子秧歌)项目原保护单位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商河县文化馆(商河县京剧团、商河县美术馆)。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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