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壮剧又叫“壮戏”,旧时壮族自称“布托”,意即“土著者”、“本地人”,把壮戏称为“昌托”即“土戏”,以别于汉族剧种。壮剧是在壮族民间文学、歌舞和说唱技艺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因方言、音乐唱腔、表演风格和流行地区不同而分为广西壮剧(北路壮剧、南路壮剧、壮师剧)、云南壮剧(富宁壮剧、广南壮剧)。其多用当地壮族方言演出,唱腔曲调丰富。
2006年5月20日,壮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由于壮剧是由7种不同戏剧组成的,所以壮剧具有其他戏曲所不具有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壮剧的发展并不是由某一个戏曲的时间传承而发展的,而是由不同剧种共同并进这种平行形态构成的。
壮剧大约在清初已初具规模,清代中期有自己的剧作者、剧本和戏班。雍正时期已经比较成熟了。
清同治、光绪年间的北路壮剧最早称为板凳戏,起源于民歌、唱诗和曲艺,原是壮族民间说唱的一种坐唱形式。劳动之余,由二三人坐在板凳上唱故事。
清康熙年间出现的手抄唱本央白平调《太平春》,即是板凳戏唱本。
乾隆年间的1765年,田林县组织龙城班,搭台演出以央白平调自编的唱本《农家宝铁》,这是北路壮剧最早的组织演出。
后来到了清嘉庆年间的1815年,在壮族南部出现了半职业性的壮剧土戏班。当时土戏艺人已经传承了七代。
第七代班主黄永贵曾参加过南宁的粤剧班社,在此过程中抄了60多个粤剧剧本,回乡后与第五代班主廖法仑合作将剧本译成壮语,并以土语形式演出。他还组建了螺阳剧社,成为北路壮剧的代表。黄永贵根据章回小说《五虎平南》的故事情节编演了赞颂壮族民族英雄的大戏《依智高》,最多时有64个演员同台演出,从此奠定了北路壮剧的基础,并出现兴盛的局面。
南路壮剧最早形成于清道光年间。马隘人黄现炯早年流落南宁,在邕剧班当伙夫。他在1845年返乡时,将邕剧带回故乡并组班演戏,称为马隘土戏。初时用汉语演唱,但因演员不会汉语,改为由师傅在后台唱,演员在前台演的双簧形式演出。
辛亥革命前后,南路壮剧逐渐发展为唱做合一的戏曲形式,改唱当地民歌,用壮语演唱,但仍保留了后台提词的习惯。新中国成立后吸收流行在当地的壮族提线木偶唱腔,使南路壮剧的唱腔更为丰富。
壮族师公戏在壮族地方叫诗剧、唱诗、壮师、调师。主要流传于河池、宜山、来宾、贵县、上林、武鸣、邕宁、柳州、百色一带,它是从巫师跳神的师公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民间小戏。
师公戏的舞蹈本身就是乐神的动作,“师公”即巫师,唱歌跳舞以娱神,称之为“傩”。初时师公表演时穿红衣戴木制面具,后用纸画脸谱代替,1911年后才去掉面具,开始化妆表演。
云南壮剧包括土剧和沙剧两个分支,前者以富宁壮剧为代表,后者以广南壮剧为代表。过去人们称富宁壮剧与广南壮剧为“土戏”。
富宁土戏有近300年历史,主要流行在富宁县城关、皈朝、剥隘、那能、洞波、者桑、板仑、花甲、谷拉,阿用、郎恒等乡镇,鼎盛时期业余戏班多达百余个。富宁壮族把演壮剧称为“捆弄裰”,意译成汉语就是“做土族的要”。
广南壮剧流行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壮族支系沙族聚居的广南一带。原名沙剧或沙戏,系由沙族歌舞受汉族戏曲影响发展而成,分为北路沙戏和东路沙戏,皆形成于清光绪年间。
壮剧的产生、发展,经历了几番沉浮:乾隆年间形成演出班社,光绪年间北路壮刷达到鼎盛阶段,但随后便很快衰落。
传承价值
壮剧植根于民族生活土壤之中,是壮族人民创造的历史悠久、独具特色的剧种,是东南亚地区的民族文化交流的桥梁。
壮剧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艺术形式,其题材内容、音乐唱腔、表演技艺等几乎融汇了壮族原生态文化,并通过舞台艺术形象来加以展示,成为壮族文化的宝库和传承的重要载体。
壮剧是在壮族民间歌舞和民间宗教艺术的基础上发展而成,它经历了从事娱神、人神并媒,再到娱人为主的几个发展阶段;其唱腔也是从山歌小调、坐唱事到扮角色演唱的演变过程。同时,又吸取了汉族地方剧种的艺术养分,是民族文化交流的生动体现,对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发展史的研究具有实证性的价值。
传承现状
由于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壮剧受到多元文化和强势文化的冲击,生存出现危机。青年一代追求时尚,视壮剧为土俗,欣赏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热情锐减。随着壮剧老艺人相继去世,不少地方壮剧的传承出现断代,这一特色剧种开始自然消失。及时对壮剧进行抢救和保护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任务。
传承人物
张琴音,女,壮族,1933年生,广西德保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申报项目:壮剧。
闭克坚,男,壮族,1936年生,广西田林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申报项目:壮剧。
保护措施
田林当地政府把保护、继承和发展壮剧列入“十一五”规划之中,2007年起,田林县每年举办一次壮剧艺术节( 2015年后更名为“吼敢”壮剧节)。艺术节不仅成为壮剧的一次盛会,也是促进壮剧发展的激励机制。通过展演评出优秀剧团、优秀剧目、优秀演员、优秀编导,激发了编导、演职人员的创作热情,吸引更多的爱好者参与壮剧活动,推动了壮剧的普及发展。
田林县投入城乡戏台建设配套资金1500多万元,建成戏台96座,覆盖全县各乡镇,为各个剧团开展活动提供了硬件设施;投入人才培训费35万元,每年举办培训班,提高各业余剧团演员的表演水平,培养合格的壮剧表演人才。此外,县政府把扶持业余剧团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供剧团添置服装、乐器、道具,解决剧团活动经费等问题;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元举办壮剧艺术节;2017年,政府还专门配套200万元资金,用于壮剧《祭瑶娘》的编排与提升。
教育培训
田林县加强壮剧辅导队伍建设,现全县能独当一面的壮剧辅导员已发展到20人,辅导员年均下乡辅导678人次。同时,田林县还成立壮剧艺术学校,加大了人才培训力度。2015年以来,全县共举办演艺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员达1200多人次。为方便教学,田林县还组织专家编写了《广西北路壮剧教程》一书,作为普及提高壮剧艺术的教材,供各剧团和壮剧艺术学校学习、辅导使用。
从2010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高中、乐里一小、乐里二小、乐里镇中心校、利周中心校、八桂中心校、定安中心校、旧州中心校等中小学校将壮剧文化引进校园,通过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培养了学生对戏曲艺术的兴趣。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富宁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获得壮剧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壮剧项目保护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