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小曲,又称榆林清唱曲、府谷小曲,是一种带乐器伴奏的坐唱艺术形式。榆林小曲的唱词,融雅、俗于一体,在语言风格和语言结构上既有一般文人的遣词用字,又有当地方言土语,演唱形式简单、轻便、灵活。发源于陕北府谷县,流布于陕北神木、府谷和晋北以及内蒙部分地区。代表剧目有《日落黄昏》、《梁山伯与祝英台》等。
2006年5月20日,榆林小曲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为Ⅴ-28。
背景起源
榆林,地处古河套文化和匈奴文化交融地带。赵汉时期,这里已是陕北的文化中心,但由于历代羌、胡、突厥等少数民族迁徙频繁乃成为兵家必争之地,使这里的文化形态呈现出一些独有的特点。据《榆林府志》载:自明成化九年(1473年)建立卫城,大量移民实边,榆林便成为我国九边重镇之一,常年屯驻重兵。
到榆林做官的外省籍人越来越多,尤其是从浙江一带来榆林做官的,先后占了外籍官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此地民间至今流行一种说法,叫“南官北座”)。各地人才的汇聚,促成了各类文化的交流和融合。榆林小曲就是在这种条件下生成的艺术新品种。后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以当地方言演唱并吸收化用了当地的民歌小调,丰富完善为今天的曲艺品种。
发展情况
据清乾隆皇帝《衔批通鉴辑览》中关于明武宗巡边至榆林的专篇记载称:正德十三年(1518年年)秋七月,明武宗由山西渡过黄河,先抵陕西府谷,于十月间到达榆林,住在在城内太乙神宫(即“凯歌楼”)。每日有歌、舞、唱。直至正德十四年(1519年)二月初,方才由原路返回京师。行前纳了延德总兵戴钦之女为妃,并大征了女乐。又据《榆林府志》记载,清康熙九年(1670年),由江南来的谭吉聪,任榆林堡同知。此人对榆林的“边韦地之形与风俗非常熟悉”,对“人物艺文也重长子之选录”对“兵食水利马政军器人物艺文宜有志此”。对江南小曲十分喜好,来榆时带了家眷及使女。歌伎和所用乐器等,闲暇时,常令其为他们演唱求乐,甚至在他主持修镇志时,也要请艺人来奏乐弹唱。榆林总兵徐占魁在《重修延安绥德镇志序》中说:“爰时聚于署之东偏日,饮绿之堂,丝竹杂奏。觞酒间行”。据《榆林府志·文艺志》中记载,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后,榆林城内“文艺其繁”,经常是“夜半曲声听满城”,凯歌楼上常有“羌笛吹新调,秦筝弄急弦”。其盛况可见一斑。
清末民初(1909~1914年),榆林小曲有了一定的发展,一些民间音乐被吸收、被运用在民间,尤其是小手工业者之间,学唱小曲也一时成风。艺人数量不断增加,小曲出现了兴盛时期,并创作了《陈太爷上任》等作品。这一时期光绪年间文人王吉士不仅采集了大量小曲,对其作了加工和润饰,新发展有《十杯酒》、《进兰房》、《小叮嘴》、《供月光》等曲目二十余首,器乐曲牌有《四合回》、《将军令》、《狮子令》等近十首。榆林小曲在它最初发展的阶段,虽然来源于明清时期江南的小曲、时调,但当它一旦植根于榆林这块陕北的土壤上之后,必然和当地的语言、民间音乐交融结合、吸收发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韵。从南方来的官员和商人不断带来南方的丝竹管弦和乐妓,并同北方的民歌相融合,久而久之,榆林小曲便既有了北方的粗犷和豪放,又有了江南水乡的柔美和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