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主要流传于四川省西部藏族区域的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历史悠久,是藏族人民在放牧、伐薪、田间劳动过程中为驱散疲劳、抒发感情而创作的歌曲,它产生并流传于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炉霍县等地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马尔康、金川等部分地区。川西藏族山歌在卫藏地区称为“拉鲁”,康巴地区称为“鲁”,安多地区称为“勒”,是一种在山野里自由演唱的歌曲。演唱看似简单,其实颇有难度,乐句中间常出现许多密集音符组成多变音型的情况,一般人难以驾驭。要真正唱好藏族山歌,不仅需要有一副高亢甜美的好嗓子,还需要具备灵活娴熟的演唱技巧。
2008年6月,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炉霍县联合申报的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Ⅱ-115。
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早在4000多年前,藏族先辈就在雅鲁藏布江流域生息繁衍了,先民的生产劳动、社会生活、精神信仰、欲望情感,成为山歌产生和创作的土壤,也是山歌的历史渊源。
据史料记载和民间艺人口述,早在公元8世纪以前就出现了名为“鲁”的民歌体裁,这就是藏族山歌的初期形态。藏族山歌在藏语中称为“拉鲁”(laglu)或“鲁”(glu),是一种纯民歌形式,可以由歌者根据情绪状态而即兴发挥。
由于草场的限制,他们不是群体生活,而是零星分散。一个草坝一条山沟,一户或几户人牧放着各自的畜群,夏天分散,冬天集中。全年除了部落首领组办的一年一度的赛马会外,人们是很难相聚在一起的,所以他们的娱乐生活也就有它独特的方式。
总体风格
川西藏族山歌的基本特征是集体创作、口头传承,通过口头创作,口头流传并在流传过程中不断经过集体的加工完善,用以表达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意志、要求和愿望,具有强烈的现实性,是藏族文化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歌舞的形式表现,采用比兴手法,语言风趣生动,又接近口语,使用谚语、歇后语,生动刻画人们生活中的事物思想理念和精神追求。唱腔自由、旋律优美跌宕,突现各区域民族特色,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民歌种类
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劳动歌在藏语中称为“勒谐”,种类甚多,几乎在各种劳动中都有特定的歌曲。爱情歌包括情歌和情茶歌,风俗歌则包括酒歌、猜情对歌、婚礼歌、箭歌、告别歌等。诵经调亦称“六字真言歌”,是信佛群众在寺院朝拜神佛时所唱的一种歌曲。
四川阿坝州藏族由于地理环境生产方式,生活习俗和方言语音的差异,分为草地藏族、嘉绒藏族和白马藏族。藏区放牧有牧歌,割草歌,挤奶歌,赶毡歌,农区有割麦歌,背柴歌,锄草歌,打墙歌,耕地歌,总之情歌,悲歌,祈祷歌,祝贺歌,酒歌,应有尽有,人们习惯性的将这些歌曲统称为山歌,如果按照音乐界划分,山歌指野外唱的歌,民族歌曲中分为民歌,小曲。
旋律结构
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节奏非常自由,旋律结构基本上采用分节歌的形式,一般以上下两个乐句或两至三个乐句构成乐段,第二乐句在演唱中不断重复或变化重复。藏族山歌常见的调式为羽、商、徵调式,旋律均为五声音阶,音域非常宽广,音程起伏也很大,有“云的飘逸,风的潇洒”之评,人们称之为“康巴昂叠”,意为康巴花材性的山歌,又称“康巴昂任”,意为康巴长调。其歌词多为三段,前两段常采用比拟手法,直到第三段才点出主题。
乐曲特点
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中的草地山歌的曲式结构大多为五声音阶羽调式。乐曲以二乐句为主,四乐句较少,因此一段唱词要分两次才能唱完,乐曲具有如下的特点:
1、节奏自由:一般是一口气唱完一个乐句。开始第一个音乐时值很长,尾音时值也很长,这牧民与放牧时悠然自得的心情分不开。
2、连音多:一个乐句内的音符几乎都是连贯的,九连音,甚至二十五连音都有,三连音五连音更是普遍。
3、装饰音,依音、颤音多:但这三种音都是根据演唱者的性别年龄及技巧而定,可多可少,可有可无。
4、音高低起伏大:草地山歌除了节奏较强的几类歌《叙事歌》《格萨尔》《讽刺歌》外,旋律不固定在某个音区,它突而在低音区,突而上升到高音区,不象其它民歌音高渐进转换。
5、很少有调式上的转换和变化。
代表作品
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的代表曲目主要有《打墙歌》《扎西学哆》《情歌》《扎西学哆》《岗珠歌曲》《吉祥的歌》《美丽的地方》《在大山顶上》《我唱一支祝贺向上的歌》《春天来了》《达尔尕底》《达尔尕仁》《尕尔觉忠则》《莫雅切桶》《孔雀戏水》《斯宁干秦郎》等。
传承价值
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是几千年藏族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孕育积累而形成的,是木里藏族人民的智慧结晶,它记录了藏族人民的生存斗争,繁衍生息,它所表现人民群众的思想是真实、深切的,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艺术特性。木里藏族中分支较多,如普咪、呷咪、俚汝等。而各支系的山歌却记录下了许多关于各支系的珍贵历史资料,对于研究各支系的历史文化具有重要价值。川西藏族山歌分类细致、特色鲜明、历史久远、集中体现了当地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具有较强的历史价值、学术价值和艺术价值。
传承状况
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受众面小、人民的“非遗”保护性匮乏、参与度不高,除此之外,收集不全面。藏族人民根据地域甚至是牧场的不同也会有不同旋律特色的山歌,这些都是川西藏族山歌的一部分,但是被人们所知道的,却只有少数的几首山歌。大众普遍认识川西藏族山歌都是从新闻媒体这种渠道看到他们对于山歌的记录报道开始了解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就使得报道出来的川西藏族山歌数量大大缩减。
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一直以自发的方式在民间传承,但在现代文明的进程中这种民族音乐后继无人,处于高度濒危状态,急需制定计划,全力保护。
传承人物
降巴其扎,男,藏族,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地区:四川省炉霍县,编号:05-2122。
保护措施
2019年4月15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召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藏族山歌”的保护与推广项目研究会。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甘孜藏族自治州文化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美术馆)、炉霍县文化馆获得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项目保护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文化馆评估合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藏族民歌(川西藏族山歌)项目原保护单位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美术馆、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炉霍县文化馆(炉霍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