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云南红河县地方民间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历史悠久,它主要流传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以普春村为中心的数个哈尼族村落中。该民歌一般分为有乐器伴奏和无乐器伴奏帮腔二种,演唱内容以原生态的《栽秧山歌》为主体,其它的《欧楼兰楼》、《情歌》等为附体,与哈尼族其它民歌相比较,多声部民歌既有共性又有个性。
2006年5月20日,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Ⅱ—30。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流传于红河县阿扎河乡东部以普春村为中心的几个哈尼族村落,其流传地区自然环境封闭、交通不便,历史上一直是瓦渣长官的辖域。单一的民族分布格局,以及土司政权长期统治的政治历史背景,使得外来的异质文化始终未能渗透进普春一带,哈尼族多声部音乐等原生态传统文化才得以系统保存下来。
哈尼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哈尼族民歌在其生产、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整个民族文化的传承完全依靠言传身教代代相传。因此,民歌便成为了哈尼人生活中最基本的语音理想和表达情感的生活方式,也就成了一种独特的民族文化艺术形式。哈尼族人一生中快乐和悲伤,理想及愿望都寄托在民歌中。
伴奏乐器
伴奏乐器均由民间歌手自己制作,三弦、小二胡只在普春村使用。
唱词结构
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的唱词结构以开腔用词、主题唱词、帮腔用词三部分构成一个小的基本段落,其音乐形态在歌节结构、调式音列、调式色彩、调式组合和多声部组成等方面都显示出鲜明的民族和地域特征。
演唱方式
演唱方式分为有乐器伴奏和无乐器伴奏人声帮腔两种。一对或一组歌手同时唱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声部的民歌,有人称其为二声部民歌复音民歌。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包括了歌颂劳动、赞美爱情、讴歌山野田园美景等方面的内容。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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