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四胡音乐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蒙古族四胡最具蒙古族特色的乐器之一,擦奏弦鸣乐器。主要流传在中国北部地区的蒙古族、汉族中和蒙古国境内。一般作为说唱形式的伴奏乐器,现在也有合奏和独奏。
2006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四胡历史悠久,它源于我国北方奚部的奚琴。13世纪后,四胡已在蒙古族地区流传。在16世纪阿拉坦汗的宫廷壁画上,绘有一女乐工手持细棒状琴杆、筒形音箱、四轸同设琴首后端、马尾弓夹于弦间拉奏的乐器,与今日之四胡演奏形象完全相同。元朝以后,四胡艺术广泛流传,曾一度风靡于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华北等汉族聚居地区,对汉族民间说唱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位于科尔沁草原腹地的通辽市是目前四胡艺术最为繁盛的地区。至清代,四胡又称“提琴”,用于宫廷音乐番部合奏中,形制已和今日蒙古族四胡惟肖。
蒙古族四胡分高音四胡、中音四胡和低音四胡三类。高音四胡音色明快、脆亮,多用于独奏、重奏、合奏;中低音四胡音色浑厚、圆润,擅长演奏抒情性乐曲,并主要为科尔沁民族说唱艺术乌力格尔和好来宝伴奏。它们在蒙古族人民的文化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蒙古族四胡代表性曲目有《赶路》、《八音》、《阿斯尔》(以上为大四胡)、《莫德列马》、《弯弯曲曲的葡萄藤》、《荷英花》(以上为小四胡)等。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博物馆、科尔沁右翼中旗文化馆、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草原文化馆、通辽市民族歌舞团获得“蒙古族四胡音乐”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博物馆、科尔沁右翼中旗文化馆、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草原文化馆、通辽市民族歌舞团继续获得“蒙古族四胡音乐”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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