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舞(长兴百叶龙),浙江省长兴县传统舞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长兴百叶龙发源并流传于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一带,距现代已有160多年的历史。长兴百叶龙舞蹈表演时,荷花在瞬间突变成龙是其特色,由此将中国传统的舞龙转化成龙舞,通过湖水荡漾、荷叶摆动、荷花盛开、彩蝶扑飞、荷花变龙、蛟龙嬉戏、龙变荷花等动作和情节,完成舞蹈过程,展现江南水乡的意境。
2006年5月20日,浙江省长兴县的龙舞(长兴百叶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遗产编号:Ⅲ-4。
长兴百叶龙发源并流传于浙江省长兴县林城镇一带,距现代已有160多年的历史,它是由流行于安吉上舍村一带的民间舞蹈“花龙灯”演变而来,后传入长兴县天平村,并一直在这个村传承。
“花龙灯”最初是用一盏盏纸扎的花篮灯、花瓶灯走“四角阵”后,绵延相衔串舞成龙形。至清朝道光年间,安吉上舍村艺人杨九林对该村的“花龙灯”作了突破性的改进,着重在“变”字上下功夫,使每一种花灯都具有两种形象。如聚宝盆翻过来变成龙头;荷花灯相连即变成龙身;蝙蝠灯翻过来变成龙尾;寿桃灯翻过来变成龙珠;十二只花瓶(每只由两半合成)翻开变成云片,使原本一览无余,自然衔接的“花龙灯”变成:进门是花灯,出门是龙灯的形式,并改名为“化龙灯”。经数代艺人的改进,原先的花灯相衔恍若游龙,逐渐演变为由荷花瓣组成的“百叶龙”。
传承价值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和信奉的祖先,龙舞是华夏精神的象征,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团结合力、奋发开拓的精神面貌,包含了天人和谐、造福人类的文化内涵,是中国人在吉庆和祝福时节常见的娱乐方式,气氛热烈,催人振奋,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长兴百叶龙作为中国汉民族一种独特的民间舞蹈,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传承状况
时代的变迁给长兴百叶龙的有序传承带来了影响,使这一宝贵的民间艺术形式面临生存危机。
传承人物
谈小明,男,汉族,1949年生,浙江湖州人,2008年2月被评定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舞(长兴百叶龙)代表性传承人,浙江省长兴县申报。
保护措施
2005年8月,长兴百叶龙演出公司所在地长兴大剧院建成并投入使用。长兴百叶龙演出公司是长兴县文广新局的直属文化企业单位,承担了长兴百叶龙的传承、创新、发展和弘扬工作。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长兴县文化馆获得“龙舞(长兴百叶龙)”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龙舞(长兴百叶龙)》项目评估合格,长兴县文化馆获得该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