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歌圩,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传统民俗活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歌圩”是壮族群众在特定时间、地点举行的节日性聚会歌唱活动形式,壮语称为“圩欢”“圩逢”“笼峒”“窝坡”等。凡是壮族较大的聚居区都有歌圩,举办歌圩的时间主要在春秋两季。春季歌圩以三四月间为最盛,农历三月初三举办的次数最多;秋季歌圩集中于农历八九月,尤以中秋节为最佳日期。
2006年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申报的壮族歌圩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X-46。
歌圩源于氏族部落时代祭祀性的歌舞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原始仪式性的群体歌舞由“娱神”向“娱人”过渡,从“舞化”朝“歌化”发展,从而形成群体性酬唱的歌圩活动,南宋周去非的《岭外代答》载,壮人“迭相歌和,含情凄婉,皆临机自撰,不肯蹈袭,其间乃有绝佳者”,这里所说的就是男女青年聚会的歌圩。到了明代歌圩又有了发展,并定期在固定地点举行。
传承价值
歌圩是壮族民歌文化的自然载体,对于壮族各类传统民歌的产生、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它又是壮族民间文学的宝库,对了解和研究壮族古代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价值。歌圩还为民众特别是青年提供了学习山歌和展示歌才的场所,满足了他们崇尚山歌、诗性思维的心理需求。
传承状况
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受到严重冲击,歌圩活动也逐渐减少。不少歌圩因为老歌手退出后没有中青年歌手参与和接班而消亡。
传承人物
刘正城,男,壮族,1935年生,广西邕宁人,壮族歌圩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序号:02-0777,申报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刘正城能编擅唱,擅长触景生情、即席而歌,其艺术表现优美娴熟,完整掌握了壮族歌圩的演唱技巧。代表作品有:《为情不怕水坞深》《眼看凤飞留空窝》等。
保护措施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得“壮族歌圩”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壮族歌圩”项目保护单位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评估合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