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民歌,安徽省巢湖市地方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伴随着巢湖悠久的历史,巢湖民歌经历了一个由简而繁、由单一而多样的演变过程。巢湖民歌以号子、山歌、小调三大门类为主,其他如舞歌、风俗歌、儿歌以及属于亚民歌范畴的生活音调为数不多,也有流传。巢湖民歌既有代表性的体裁以及相对统一的结构风格,又在与毗邻地带的民歌的交融中,形成了多种声腔共存的格局。巢湖民歌在音乐形式上基本上是单声音乐体制,绝大部分的歌曲音域不宽,通常是八、九度。
2006年5月20日,巢湖民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Ⅱ-6。
伴随着巢湖悠久的历史,巢湖民歌经历了一个由简而繁、由单一而多样的演变过程,并一直传唱至今。
在民间传说和原始民歌歌词的零散记载中,人们可推算出巢湖民歌的起源,并将其历史追溯到南宋、元朝时期。与中国其他地方的传统音乐一样,巢湖民歌也是随着当地语言的产生而形成,是一种富有音乐性的歌唱语言,也是一种将语言加以延伸升华后的音乐艺术。巢湖人爱唱、爱编民歌。聪慧的歌唱者采取“望风采柳”的创作形式,见什么唱什么,走到哪唱到哪,干什么活唱什么歌,巢湖民歌便在当地人的生活劳动和喜怒哀乐中产生,再经过世代的传播、继承和创新而不断丰富、完善,出现了号子、山歌和各种小调,并最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方民歌体系。
传承价值
研究巢湖民歌史,可以探寻巢湖历史变迁的踪迹;研究巢湖民歌的题材内容和体裁特征,能在某种程度上促进安徽民歌史和中国民间音乐史的研究。巢湖民歌是巢湖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继承、弘扬巢湖民歌对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传承人物
李家莲,女,汉族,2018年4月,李家莲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该人物所在的申报地区为:安徽省巢湖市。
保护措施
2010年10月,居巢区举办了第九届巢湖民歌·“人普杯”居巢民歌演唱会暨建国六十一周年文艺演出,其旨在通过此次演唱会,传承居巢民歌,汇集新人员和新作品,让居巢民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壮大。
2013年3月,巢湖市人民政府在巢湖成立了巢湖民歌研究会,吸纳了一批传唱、研究巢湖民歌的老中青文艺工作者及专家。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巢湖市文化馆获得“巢湖民歌”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巢湖民歌》项目评估合格,巢湖市文化馆获得该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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